中国出口收结汇核查 台商资金周转受限

中国今天开始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台商李仁祥今天说,这项规定是中国政府防堵人民币升值大量热钱涌进大陆,但也使得台商资金周转与调度受到限制,无法用预收货款方式增资,中小企业台商受到的冲击最大。

江苏昆山汉邦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李仁祥告诉中央社,由于人民币升值,热钱通过贸易方式或预收帐款的方式大量汇入中国大陆,中国政府认为在外汇管制上一直存在漏洞。

中国外汇管理局为遏制投机资金流入,规范货物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流入和流出,完善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审核,联合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并且决定今天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

李仁祥说,“办法”规定,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先进入银行,以企业的名义开立的出口收汇待核查帐户。

他解释,预收货款指的是台商还没有出口前,就从海外收一笔货款进入大陆,将美金兑换为人民币,而在半年后才办理货物出口。

但李仁祥说,预收货款现在也被中国政府认定为热钱进入大陆的管道之一,规定从今天开始不准许这笔钱入外汇结算户,必须先由进入出口收汇核查专户,由银行检查。

他说,大陆政府认为预收货款是一笔不正常的资金进入大陆,不应该被转换为人民币,因为一般正常流程应该是台商先办理出口再收钱进来大陆,并取得出口报关单。

李仁祥说,今天开始的最新规定,企业在通过待核查帐户办理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出口收汇说明”,连同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一并提交银行办理。

同时还规定,银行应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具体贸易类别相对应的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外国资金汇入到达企业结算帐户增加一道中间手续。

他说,从事进口生意为主的台商受到的冲击很大,以母公司在台湾的公司为例,若在大陆的子公司需要增资,必须靠借外债方式,母公司的资金要汇到大陆的子公司,先向台湾的投审会申请批准额度。

李仁祥说,台商先以支付货款来增资比较快,在与厂商合约上写上预付货款,等到以后在跟厂商进货。这项新规定就是限制台商支付货款来增资,资金无法在两岸之间自由流动,严重影响台商的资金周转调度,特别是在两岸分别设有公司的中小企业台商。

李仁祥担心很多台商都不知道有此规定,因为中国政府只是将这项规定放在官方网站上,没有解释这项新规定,可能有很多台商也不了解对他们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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