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文件准备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许多尚未得到H1B收据或批准通知的申请人开始考虑准备申请杰出人才(O1)。另外,很多在校博士生博士后鉴于H1B的名额缺少状况,也纷纷准备递 交Eb1A,申请杰出人才,以期在校期间解决绿卡身份问题。 O1和EB1A审理标准为杰出人才。 O1为非移民类杰出人才,其性质是一种工作签证。 EB1A为移民类杰出人才,既绿卡申请。根据我们的经验,在此探讨一些文件准备中应注意的问题。

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将申请证据错误地理解为文件罗列。证据的意义在于用论据求证论点。而文件罗列不能达到以论据求怔论点的作用。

比如,O1和EB1A均重视提供获奖证据。我们律师事务所成功的为一些在美国获得AHA和其他一些重要专业协会研究基金奖申请人举证,使他们顺利获得O1或EB1A申请批准。

我们举证成功是建筑在大量法律就基础上的。在以前文章中曾介绍我们见到许多移民局不承认研究基金奖可以作为1/EB1A获奖证据的决定。例如,美国移民局 上诉办公室(AAO)有大量桉例否认研究基金奖在EB1A申请桉中的证据效力,认为研究基金奖是对将来研究的经济资助,并非“弱于国家或世界认可和基于在 专业领域的优秀成果的奖励”。例如,Matter of“name not provided”,WAC-02-169-50172(AAO Sept。26,2003)一桉中,申请人获得“国际科学基金会”的一项研究经费。还获得一项Tomalia Foundation的研究基金奖。 Tomalia Foundation由丹麦与俄国科学院共同组成。 AAO指出,问题关键在于该研究基金奖是否得到国家的认可以预示国家级褒奖。申请证据中没有清楚证明是否该基金奖仅授予该组织内部的有限成员,而没有与全 国该领域的专家竞争该基金奖。也没有证据清楚证明评奖标准。因此,AAO同意否决该申请,并指出,成百上千的成功的科学家都会得到某一组织的研究经费资 助。这些资助主要目的在于资助未来研究,并非作为对获资助人过去成就的奖励。虽然此桉并没有指导审理其他EB1A的效力,但是它显示了美国移民局对研究基 金奖在EB1A申请中的证据观点。

根据我们对研究基金奖方面的桉例的研究,我们制定了一套帮助申请人对研究基金奖举证的方法,包括评奖范围, 评奖标准,等等。我们提出举证计划,包括帮助客户举证证明,此研究基金奖的评奖范围,评奖标准,选拔程序,授奖组织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审查获奖人的资格, 等等,来证明此研究基金奖确属于“弱于国家或世界认可和基于在专业领域的优秀成果的奖励”,以求移民局承认此研究基金奖具有证明EB1A获奖证据效力。

我们用大量时间帮助申请人准备证据,包括客观证据和专家证词,来证明该研究基金奖的包括评奖范围,评奖标准,等等。此申请获得移民局批准,说明移民局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我们所递交的证据对证明EB1A获奖有证据效力。

又例如,我们许多申请人有为专业刊物或会议评审文章的经历。根据对证据要求的理解,我们认为仅仅复印或递交专业刊物Email审稿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因为, 第一,移民局会审查各种刊物的评审邀请是否是对我们的申请人发出的,因为这是专业刊物或会议对我们申请人资格和声望的认定。第二,评审的对象为何人。如果 我们的申请人评审该领域中其他资深科学家或专业人士所着作的高深专业文章,就会证明申请人在该专业领域中的领先地位。第三,选择专业评审的标准如何,等 等。根据这些法律理解,我们建立了一套逻辑严谨的举证方法,帮助我们的申请人准备专业评审员证据。我们也曾经发表专门文章详细探讨如何理解和准备评审员经 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我们在mitbbs。 com以前发表的文章。

其三,所有申请人都会在各自专业领域中做出过研究贡献。根据移民法要 求,我们总是帮助客户具体证明其发明或者发现的原始性,先进性,对其科学领域的推进,对国家利益的影响。对于我们客户的各项研究贡献举证不能仅限于专家推 荐信,必须提供充分的客观文件证据。如果仅仅是专家推荐信一般论述而没有任何客观证据,往往会触发移民局补件通知。
另外,对于发表的专业文章,国际会议文章等证据,同样要避免仅仅递交该文章复印件。要递交客观证据证明该文章或者会议演讲的影响力,重要性,等等。

移民官在审理O1和EB1A时,重点在于判定所提交的证据是否可以证明申请人想证明的法律要求,对于申请人来说,即论点。因此如何表述所提交的每项证据非常 重要。如果证据表述精确,可以帮助移民官为该证据定性。证据表述应避免空泛,比如:Introduction of the Journal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因为这一表述没有说明该证据的论点。这个文件可以证明的事很多,例如,a,该刊物确实存在,b,该刊物名称属实,c,您可以找到 该网页,等等。而举证人想证明什么?并不清楚。所以,应该避免空泛的举证表述。这是我们O1和EB1A成功经验的部分总结。

如果读者有法律问题,请Email联系:alicesun@earthlink.net, or officeofsun@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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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ice H.孙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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