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快速处理服务的规定,在申请人缴纳额外的一千美元的情况下,移民局会在申请提交后的15天内完成对申请的审理。2007年7月2日,移民局暂时停止了所有I-140申请的快速处理服务。
移民律师界表示,这次开放的I-140快速审理的受益范围较小,只有I-140若未获准,在H1B到期后不仅无法延期,而且必须离境的外籍劳工才能申请。移民律师建议,H1B剩余时间不多的申请人,其实可以等到期前六十天内再提交I-140的快速申请。
如果H-1B持有者的I-140申请已经得到批准并且由于该申请人出生国的排期倒退而目前没有移民签证名额,H-1B持有者可以在六年期限以外申请每次三年的延期。此次I-140快速审理的规则不适用在"21世纪竞争力法案"(AC-21)下、H1B申请以一年为期限的延期。
同时I-140申请也有两种递交方法,一种是通过Online递交,称为e-filing。另外一种情况是通过传统的邮寄方式递交。
Online递交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之后能够很快就会收到移民局收件通知,收件通知会给申请一个收件号码。并告诉申请人将所有的相关文件寄往指定的移民中心。
采用I-140 e-file一定要注意:一相关文件务必须要在首页附上移民局的收件通知。没有收件通知和收件号码,相关文件和Online申请就无法对接。二是递交相关文件一定不要同时递交I-485申请。
I-140种类不同,相关文件的类别也不同。如果申请人是通过劳工卡申请来申请移民,那么在递交I-140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应该同时递交PERM劳工卡批准书。如果申请人通过递交I-140申请EB1或NIW,相关文件包括推荐信,发表的文章,文章索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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