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永久居民卡”申请推2简化措施
加拿大“永久居民卡”(PR Card,俗称“枫叶卡”)申请程序的两项简化措施。第一,申请换发新卡时,仍未过期的旧卡不须寄还移民部,只须在领取新卡时才交回;第二,申请枫叶卡也不再须要担保人签名。枫叶卡是已报到但尚未入籍的移民的永久居民身分证件,永久居民在境外旅行回加拿大搭乘商业运输工具(飞机、轮船、火车和巴士)时都须出示枫叶卡,未持有效枫叶卡者不被允许登机或车船。
枫叶卡最初于2002年起推出申办,有效期五年,首批核发的枫叶卡今年起纷纷到期。按原有规定,在有效期将届满而申领新卡时,须把旧卡缴回,造成持卡人在申领新卡期间可能无法出国。
按照昨日正式公布的新规定,申领新卡时,仍然有效的旧卡无须缴回,且仍可持旧卡出国返国,旧卡只须在亲身前往领取新卡时才缴还。不过,若申领新卡时旧卡已过期,则仍须在申办时即把旧卡缴还。
此外,今后不论是首次申领枫叶卡或换领新卡,都无须取得担保人的签名(或以在律师或公证人面前宣誓代替担保人签名)。
这类担保人就像公民在首次申领护照时所须的担保人一样,一般为医生、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须认识申请人起码两年。
移民部长范茵丽昨天表示,新移民可能不容易找到这样一位担保人,移民部有见及此取消此项要求。据称,简化此一程序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当局仍可透过查核申请人的护照、驾驶执照、就业及就学纪录等,确认其身分及在加居留情况。
根据移民部上月公布的资料,枫叶卡换领新卡或补领失卡所需时间平均为65天。在须缴还旧卡的规定下,申请人可能超过两个月无法出国。
其实,申请时无须缴还旧卡的新措施,移民部早于3月底就已修改了枫叶卡换卡新法,只是由于移民部电脑系统更新进度欠佳才延后至4月下旬开始实施,网站上资料亦已更新,但未有广泛宣传,至昨天才正式公布。
迄今移民部已共核发逾二百万张枫叶卡,据估计,2007年至2011年间,每年需要换卡的枫叶卡持卡人高达12万人。换领新枫叶卡者,须符合过去五年来在加居住满两年的起码条件。
至于取消担保人签名的简化措施,联邦政府于3月29日已在加拿大政府公告(Canada Gazette)中提出,经公布后并无明显反对意见而择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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