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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活摘死囚器官 法院和医院私交变卖

 2008-06-28 21:1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新疆两名死囚犯谭浩天、郑国义在执行死刑前,就直接被送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被摘取器官后变卖。谭浩天的家属经过多年上访,至今未获得合理赔偿,因奥运临近,当地政法委书记还警告家属不要上访,并天天遭到监控。

谭浩天、郑国义、马明及刘帅四人因在阜康市抢劫杀死一名计程车司机,新疆昌吉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判处四人死刑,其中三人立即执行,只有刘帅缓期执行。

谭开明的独子谭浩天在被执行死刑前,给其父留下遗书,希望将自己的肾卖掉,并捐出有用的器官给其他人用,卖器官的钱留给父亲养老用。

谭开明的弟媳妇表示,“当时枪毙的时候,不让家属到现场,要我们在另一个地方等,谭浩天、郑国义没有枪决就被弄走了,他们直接被拉到医学院被解剖了。只有马明一人被枪决。”

据了解,谭天浩、郑国义被医院打麻醉针后,被活摘器官进行移植手术。

据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资讯中心查悉,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对这宗涉嫌活摘器官案件进行调查,但法院目前只肯定两件事实,一是两名犯人是由看守所直接送到医院;二是两名死者的器官被利用。至于两名囚犯是否被注射麻醉药后活摘器官,调查结论没有提及。

谭开明说:“我儿子犯了罪,被判了死刑。当时我到看守所见了儿子最后一面。他问我收到他的遗书没有,我说收到了。他告诉我身体所有器官的处理方式,卖的钱给我晚年做养老费。”

谭天浩被枪决后,谭开明到法院去领骨灰,并向法院要钱。他说:“法院只给我三千元,我不同意,我儿子的器官只值三千元吗?法院说‘你不同意算了,你一分钱都拿不到。’我儿子的尸体被法院卖给了医院,有用的器官被摘除用了,但我们却一无所知。”

因此,谭开明开始到处上访,北京去了十多次。最后,昌吉中级法院于2006年3月向家属支付“尸体处理费”人民币五万元,但家属要求法院说明尸体处理的详细情况,因得不到答覆家属拒绝领取。

谭开明说:“他们不给我知情权,也不告诉器官卖了多少。也没有问过我们处理意见,现在他们乱编一通,说咨询过我们,根本就没有问过,想来掩盖他们盗卖器官的真相。”

昨天,阜康市政法委官员将谭开明叫去,警告他在奥运期间不要上访。现在每天七点多钟,都有政府的人到院子里看着他。官员还说,如果不去北京上访,可以获得更多赔偿。

最可笑的是,谭开明在儿子被枪决后一星期,到法院拿回儿子骨灰后,就一直放在家中。因骨灰外部是用红布包起来,直到2004年l0月,谭开明准备将骨灰带回老家下葬时,才发现这份骨灰外包布上写的是郑国义的名字。

谭开明表示,“他们私下交易,盗卖器官不给我们知情权,还拿文件骗我们,现在还监控我们,上访还给我扣扰乱公务的帽子,现在我没办法,只有向外求助,控诉他们的罪行。”

据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给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中说:“……谭浩天执行死刑后,新医大将其尸体拉走,利用后将其尸体火化。一周后,谭开明到我院法医室将其骨灰领取。事后,谭开明多次来我院要求(知晓)谭浩天器官价款,经我院法医室与新医大协商,新医大初步同意支付谭浩天器官(已作标本)3000元,但谭不同意。 ”
来源: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导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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