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自费10万广告喊冤 南都迫压撤下(图)

自费10多万,在报纸上刊登伸冤广告,这大概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广告了,没有推荐什么产品,推荐任何人,有的只是一个唐小东憔悴的面孔和含冤的眼神。《南方都市报》收取10万元广告费后,迫于某种压力撤下这则维权广告,没有如约登出。


图1、《南方都市报》出的广告样


图2、《南方都市报》的认刊书和收款条


图3、南都老总批示,法律顾问梁香禄签署同意刊登的法律意见书。

意见写有:(1)主要是政治风险,(2)法律上应注意以下问题:A、措辞最好从积极、理性维权的角度,如改为“捍卫尊严”之类,避免给人歇斯底里的感觉,B、网站上载有关内容时,要注意措辞,不得有失实、侮辱语言,每个事实要有证据证明,C,以上广告出具保证书,保证广告真实合法,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看中国编辑注:这里部分字样难辨]。如政治风险可控,则法律上应没问题。

同意法律组意见。 


图4、唐小东起诉南方都市报未履行合同


图5、因举报而遭报复的上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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