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的儿子调戏同学后

桂林市兴安县法院副院长张祖盛纵容儿子调戏学生,在派出所私设公堂体罚学生及学生父母;开着警车冲到学生家打、砸、故意伤人,目无法纪,引起学生家长强烈不满联合网上投诉,以下是相关内容:

我们是兴安县第二中学63班、64班学生高凌婉、黄文羿、蒋智成、李荣杰、张骞、陈凯的父母,对兴安县法院副院长张祖盛、兴安县公安局兴安城区派出所治安队员侯云峰(张祖盛侄儿)强行将我们的孩子及我们下跪体罚与张祖盛、侯云峰纠集他人,开着警车冲进高雪林(63班学生高凌婉父亲)家铺子里打、砸、故意伤人二事表示强烈愤慨,希望有关单位调查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

兴安县第二中学63班学生高凌婉(女,14岁)被该班同学张晋明(张祖盛之子)多次调戏,2008年5月28日64班学生黄文羿、蒋智成、李荣杰、张骞、陈凯得知后便警告了张晋明不要再调戏女同学。张晋明回家后将被警告一事告诉父亲张祖盛,张听后不但不教育孩子,反而做出了比其儿子更不应该做出的事!

2008年5月28日中午,这名兴安县法院副院长与在兴安县公安局兴安城区派出所上班的侄儿侯云峰及另一位公安民警一起开车到兴安县第二中学,在未告知学校的情况下强行将我们的孩子64班学生黄文羿、蒋智成、李荣杰、张骞、陈凯带至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张祖盛就对上述学生进行下跪体罚,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当我们得知情况赶到派出所后,央求张祖盛副院长放过孩子们,张毫不理会,而且气焰更加嚣张,硬逼着我们一起下了跪,要求每个家长必须给他们 400元钱,认了错才作罢。身为一名政法干部,一名法院院长蛮不讲理,不顾法纪,执法犯法,欺凌孩子,祸害百姓,谁可忍?他与其侄儿有权利把派出所当成了他们家的私人公堂吗?派出所的民警此时到哪里去了?

2008年5月29日中午1时37分,张祖盛开着一辆"桂CA273警"警车与侯守先开着一辆无牌照面包车冲到高雪林(63班学生高凌婉父亲)家铺子,张祖盛连同车上其他三人下车后二话没说冲进铺子就将高雪林手打断,见什么砸什么,并扬言要打死高雪林的妻子、拔光高雪林女儿头发。事到如今没有任何一个单位站出来处理此事。难道张祖盛可以凌驾法律之上一手遮天吗?难道张祖盛有权就可以欺负百姓,他当官就可以为所欲为?难道就没有人管得了他吗?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