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专栏】拒绝国际地震救援组织来华协助搜救是极不明智之举(图)
民主先声214
5月14日上午8时,中国新民党中央党部和中国新民党赈灾委员会就中共政府拒绝国际地震救援组织来华协助搜救召开特别会议,会议决议如下:拒绝国际地震救援组织来华协助搜救是极不明智之举!
经查,中国发生地震灾害后,美国、欧盟、日本、英国、德国、以色列、罗马尼亚、智利、墨西哥、葡萄牙阿富汗、塞浦路斯、西班牙等政府领导人和相关政府机构,向中国政府领导人和有关部门表达了慰问并提出了援助的意愿。
中国新民党中央党部和中国新民党赈灾委员会指出:
第一、遭遇强烈地震,被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在72小时内如果得到解救,生命可以得到拯救。超过72小时,由于失血、疼痛、饥饿、干渴,将失去基本生理特征。
第二、国际救援是一种国家行为,大的灾难发生以后,各国救援队必须在接到受灾国的接受外国援助的意思表示后,才可以派出救援队伍。如果受灾国不主动提出愿意接受援助,各国的地震救援队伍,不可以主动开往受灾国。
第三、中国多来积极参与国际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多次接受地震受援国的请求,派出了中国国际救援队。中国国际救援队七年来在灾害现场累计救治近1.7万人次。
第四、中国早2006年模拟过在发生一个重大破坏性地震后,中国政府接受国际救援,并组织协调国际救援队和国际救援资源,快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2006年7月11日,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在中国北部城市石家庄举行了一系列地震救援演练活动,以增强各个国际救援队伍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能力。来自中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菲律宾、韩国、印度等17个国家的国际救援队,在联合国官员的协调和配合下,模拟了在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区开展救援的场景,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实战演练。
2006年8月3日至8日联合国首次在中国组织国际地震救援演练,演练地点为石家庄。来自13个国家的救援队、政府组织参加演练活动。这次演练活动的目的是使各国国际救援队、地震灾区政府了解和熟悉联合国框架下国际救援启动、部署和行动的机制,同时让当地政府了解国际救援队到达时,为有效开展救援行动应该协调开展的工作及流程。
中国新民党赈灾委员会提供的情报显示:
中国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对外称中国国际救援队)由国家地震局、解放军某工团及武警总医院于2001年初组建,参加过2003年阿尔及利亚6.7级强震、2004年苏门答腊附近海域9级地震引发海啸以及2005年巴基斯坦7.8级大地震等国际地震灾害救援工作,抢救危重病人200人次,开展各类手术1158台。 在巴基斯坦国巴拉考特地区发生地震后,巴基斯坦立即向全世界发出紧急请求救援的呼吁,在48小时内,有将近20支的国际救援队到达灾区。中国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是在灾后第45小时到达灾区现场的。
中国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两次到印度尼西亚参加地震救援。2006年5月至6月间,在印度尼西亚地震救援中,中国国际救援队在当地搭建一所野战医院,展开医疗救援,成为当地第一支展开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综合救治的外国救援队,先后为3015名伤病员进行救治。
以上为中国新民党赈灾委员会向中国新民党中央党部提交的中共政府必须在72小时内呼吁国际地震救援组织来华协助搜救的报告,经中国新民党中央党部中央委员充分研究、辩论,由中国新民党代主席郭泉签署此文本。中国新民党赈灾委员会的地震学专家和灾难救援学专家27人签名列后(略)。
中国新民党代主席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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