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大量外籍移民以居留原因归化获国籍

西班牙报道, 自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底的一年半间,以居留原因归化为西班牙国籍的人数大幅增加,高达八万零九百二十人,大多数为拉丁美洲国家移民。
  
1990年起的十年中,归化西班牙的人数每年平均仅九千五百五十余人。新归化西籍的人数自 2001年起快速增加,原因在于居留西国的外国移民大幅增加,2004年即超过三万八千三百人。依据西国法律,父或母为西班牙国籍者,出生即具有西国国籍;外籍父母而在西国出生者,只要父母之一生于西班牙,或父母为外国人却属无国籍,亦可具有西国国籍。此外,外国移民也可由居留西国获得归化,条件是必须 在西国合法并持续居留满十年。
  
不过,国际难民可在提出申请后五年即获准归化;原国籍为拉丁美洲国家以及安道尔、菲律宾、赤道几内亚、葡萄牙等国人民,时间更可缩短至两年。在西国领土出生者、或曾连续两年受到西国机构监护者,或与西班牙国籍者结婚一年以上者,均于提出申请后仅需一年即可归化。
  
资料指出,近五年来以居留原因获得归化西班牙国籍的外国人数总计达近二十万,其中百分之六十是拉丁美洲国家移民,其次是非洲、亚洲及欧盟国家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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