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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或将有条件放开同名多帐户

 2008-04-29 12:4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研究改 革证券账户管理制度,以提高效率,并提高投资者的使 用便利性。

据该负责人介绍,证监会下一步将改革目前一人一 户的证券账户制度,其中一条主要思路是对有条件的投 资者放开同名多账户,以提高投资者的使用便利性,满 足证券公司自营、基金公司、QFII等大资金对组合投资 的需求。

"个人投资者有条件的也可以放开,这就像同 一储户在工行的不同储蓄所可以办几个存折,只要是实 名,不会影响监管。"

另一改革思路是多市场同一账户,给予不同的投资 者不同权限,如有的投资者账户只能买卖A股,而有的 还可以做一些门坎更高的投资。

对于证券账户改革的具体时间表,有关部门负责人 表示,目前还没有最后确定,等到账户规范工作收尾之 后才会着手账户改革工作。

股票账户是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按照现行的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 按账户用途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 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帐 户(简称基金账户)、其它账户等。其中A股账户按持有 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 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 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是,对于同一类 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 。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沪深交易所对证券账户的使用管理略有不同 。上证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在上证所买卖 证券,必须通过事先指定的一家会员进行委托申报,并 由该会员履行清算交收义务,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除外。深交所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多个证券营 业部买入证券,但必须在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委托卖出 该证券;投资者买入证券后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 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投资者才可以在转入 营业部卖出其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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