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航事件 中国民航局罚东航150万人民币

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于三月三十一日和四月一日发生航班返航事件,中国民用航空局做出调查结论,对东航处以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约合新台币六百四十九万元)罚款。

三月三十一日、四月一日,中国东航云南分公司二十一个航班从昆明起飞后,飞抵目的地又返航,影响后续航班安排,造成一千多名旅客滞留机场。

中国“中央电视台”今天报导,中国民航局调查组认定,东航云南分公司当时返航的二十一个航班中,一班因飞机故障原因返航;两班因天气原因返航;四班非技术原因故意返航;五班因听到前机返航,处置不当,盲目返航。

另外,九个航班因译码设备工作不正常,飞行数据快速存取记录器(QAR)无数据或数据错误,无法从技术上判定返航原因。

根据调查结果,中国民航局认为,这次返航事件主要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

鉴于这次返航事件扰乱和破坏中国航空运行秩序,中国民航局决定对东航做出两项处罚:

一、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经营权,交由其他航空公司经营。具体执行事宜由中国民航西南管理局安排。

二、对东航处以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上缴国库。责令东航在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设备改装升级,恢复QAR译码设备正常工作。

另据“广州日报”日前报导,造成这次事件的主因是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罢飞”。

二零零四年,中国开放私人资本进入民航业筹建航空公司,但当时各航空公司飞行员总数仅一万多人,刚好能满足当时中国七百多架飞机的配备需要。

中国民航局预测,到二零一零年,中国航空运输机将达一千两百五十架,需补充六千五百名飞行员,但目前中国每年培养飞行员总数只有六百名到八百名,民营航空公司不得不出高薪,向国有航空公司挖角。

不过,这种做法遭到中国国有航空公司一致抵制。首先,飞行员与航空公司都签署长达九十九年的终身合约;其次,中国民航局发文要求“飞行员辞职必须征得原有单位的同意”,而且要赔偿原本的单位。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飞行员为了另谋出路,集体罢飞就成为“撒手(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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