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砖窑案被撤职的副区长违规复出

2007年山西洪洞黑砖窑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之一、被撤销行政职务的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最近得以复出,担任实权与原职务相当的区长助理,当地舆论为之哗然。

新浪网和香港《明报》星期一都报导了上述消息。新浪网的报导说,段春霞的复出方式明显违反“公务员法”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既未公示,也超越了处分受限期。

一些劳工权益活跃人士表示,他们对段春霞的违规复出并不惊讶。《中国劳工通讯》驻欧洲代表蔡崇国指出两点:一、山西当局自从黑砖窑事件曝光后,就企图让人们忘记它,段春霞的复出表明,山西当局也许认为,人们已经忘记了黑砖窑事件---

蔡崇国:“山西洪桐县包括山西省希望人们尽快忘掉去年的黑砖窑事件。实际上,去年年底以后,山西省内部下令:不要再谈黑砖窑事件,山西省的律师不准承接关于黑砖窑事件的案件,希望大家尽快忘记这个事情。

山西有关方面、特别是洪桐县以为,人们已忘掉了这个事情。在当时,全国总工会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开了记者招待会,宣布要把这个事情查到底。但是实际上,现在很多黑砖窑里面被抢去、被骗去、被强迫劳动的孩子的父母还找不到他们的孩子,有很多家庭根本没有得到赔偿。

但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劳动保障部没有人再管这个事情了。全国人民愤怒的新闻热点焦点的时候,劳动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表态表得很好,但是,过后政府的一些部门根本就不管这个事情了。”

这位劳工权益活跃人士表示,段春霞得以复出是当今中国官场上一个普遍现象的缩影,有渎职过失的事故责任人往往得不到严肃处理,这些人不是被平调,就是所服刑期大打折扣---

蔡崇国:“这绝不是洪桐县一个县的事情。这些年来,因为煤矿爆炸事故和劳动交通事故的领导人,被处分的甚至有些老板判刑的,而实际上,非常多的领导,包括矿山的矿长、党委书记、乡党委书记当时被撤职了,过几个月又被平调到另外一个单位、另外一个矿山,这种事情非常普遍。

很多地方政府把法律法规甚至党章的规定完全丢在一边,主要是哥们的义气、互相保护,这是最重要的。所谓的处理当时是避避风头,过几个月他又重新回来,很多被判刑坐牢的矿山老板,判了5年、7年、8年,其实一两年以后,花点钱,他们有关系,就出来了。”

旅美劳工权益活跃人士刘念春表示,中国官场上官官相护的传统早已故态复萌---

刘念春:“中国官场从古到今就是官官相护,共产党像毛泽东时的那种权力统治已经不存在了,官官相护这一面就越演越厉害了。她这个女人复出本身就证明,这两个法律对她不起作用。她只不过是退下一段时间,可能上级已经跟她打招呼了:你暂时避避风头,过了这一阵还要用你。只有这样的情况,她才能复出。她实际上已经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务员法》对她不起作用。

一般当官的认为,法规是给老百姓定的,对他们自己不起制约作用。这个现象非常普遍。你像法院什么的,它对同级的党委书记起不到丝毫制约作用,而且党委书记反而能制约法院。中国共产党上面就是这样的,它一党独大,上面说了算。虽然定了法规、纪律处分,可是对当官的不起作用。”

据法新社报导,尧都区群众表示,他们担心黑砖窑事件中受处置的其他官员迟早也要官复原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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