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转述一下事件进展:4月12日,中共宜昌市委作出决定,因驾车致一名小学生死亡,湖北省宜昌市下辖的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4月13日《重庆晚报》)
当阳市纪委新闻发言人的通报有一点尤令人关注:事故发生后,范晓岚迅速向组织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进行交通事故处理,诚恳向死者家属道歉。据知情者透露,事发后次日晚上,范晓岚市长登门向孩子的父母表示歉意。"当时范市长在痛哭中,还向孩子的父母跪下了,场面很感人。"一位村民说。
场面如何感人,暂且不说,单说范市长的痛哭、下跪,我相信是诚恳、真诚的。撞死人了,死者父母正承受失子之痛,其情可悯,范市长也是为人之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其愧疚、痛哭、道歉、请求宽恕,都入情入理。何况,范身为市长,如因交通事故而影响仕途,岂不因小失大!迅速安抚死者家属情绪,迅速了结此事,是上上之选。范市长这一痛哭、下跪啊,真是意蕴丰富,得认真解读。
至于说,宜昌市委的"高度重视"是明摆着的。范晓岚"离岗接受组织调查"就是"高度重视"的结果嘛。但是,范市长的交通事故好像是3月17日发生的,迄今近一个月了!宜昌市委今才作此决定,时间好像稍迟了一点。当然迟了,也不能说不是"高度重视"了。
不过,回顾一下交通事故本身又颇多耐人寻味之处。事故发生后,范市长报警,叫来自己的司机,还叫来一部广本小车,然后坐广本车走了。小学生被撞飞了,当事者市长不是应救人、配合(接受)交警的调查么?怎么就一走了之呢?而接着的事也让人难以理解:"当天,交警部门将20万赔偿金交给小孩家长,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20万元就让人闭嘴了!?有报道说,这是范市长赔偿的,但至今没个确切说法。尢令人疑惑的是,死者父亲至今也没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
其实,笔者真正关心的是,事故处理交警有无做到真正公正调查,现场是如何清理的?其时市长还在否?事故调查有否受到顶头上司范市长的干扰、影响?是否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偏袒市长的考虑?要求死者家属不得"追根究底",是公安部门的意思还是范市长的意思?是平等协商的结果还是以权压人的恫吓?在交警眼中,这果真是普通交通事故,并按正常程序处理的么?还有,范市长是否超速、违章也没个权威说法?诸如此类。在"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实下,这些疑问不显多余。
或许,死者父母获得赔偿了,20万元外加2万元慰问金,跟矿难赔偿相当,这大抵是一条人命的当下价格吧。同时,范市长还痛哭、下跪了,哭得梨花带雨,跪得意蕴十足。在这个"贱命年代",这似已足以令人安慰了吧。如今,宜昌市委又"高度重视"了,就更令等格外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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