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大信用卡团伙诈骗案宣判 16名被告均获刑

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通过收集他人证件,伪造白领人士资料,向银行申领到了141张信用卡,并持卡套取现金212万余元。昨天,徐汇法院对这一本市最大的信用卡诈骗团伙作出判决,涉案的16名被告人分别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行贿罪,主犯庄建栋、袁晓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并处罚金12万元和10万元。

2006年6月,无业人员庄建栋、袁晓骞与自称在银行工作的顾清约定,庄建栋以支付信用卡信用额度10%至15%的价格,由顾清为原本不符合申领信用卡条件的相关人员成功申领信用卡。随后,由袁晓骞组织相关人员将租赁酒店、宾馆的客房作为作案地点,四处收集别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相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将身份证上形形色色的市民伪造成在各大公司上班、收入不菲的白领人士。通过这样的方式,庄建栋等人共骗领到了141张信用卡。

为了让信用卡里虚拟的信用额度转化成现金,袁晓骞指使相关人员以支付套现金额2%至3%费用的代价,进行恶意透支。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共套得现金212万余元。

去年6月的一天,当这伙人在宾馆客房内整理大量的信用卡时,可疑形迹引起了公安人员的警觉。经严密侦查布控,涉案的16名被告人悉数落网。截至案发,涉案的大部分赃款已被挥霍一空而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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