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不敢相信的事实!——我在茂名监狱服刑的日子

以下我所说的愿意负所有法律责任 !!!

我是一名因故意伤害罪于04年被判4年徒刑的劳改释放人员!在茂名监狱服刑的近三年里,见到和亲身经历了最不可思议的腐败事实!!!

我不知道看帖的人,在你们眼里监狱是一种什么样的认知形象?我问过我的朋友,他们回答最多的关键词是:黑暗!而这个关键词一般是理解在犯人与犯人之间的。而事实却恰恰不是如此--茂名监狱的黑暗来自于那里的司法警察对犯人的压榨和暴力!!!

众所周知,监狱是国家专政机关,是对于犯罪者的一个刑罚场所。进去的人多是对人生和价值观念产生扭曲、相对数素质较为低下的人,由人民警察对于其教育改造!但恰恰是这些茂名监狱本该具有正义形象监狱人民警察的行为,却比十恶不赦的死刑犯还要让人齿寒!我是04年被押送到茂名监狱服刑的,同年5月被分到一监区,当时任监区长的是一个体瘦、名叫李艺龙的化州籍科级干部。刚开始服刑的人都有一种对新环境,特别是这种一切服从命令的强制环境惧怕心理。谁知,分下第二天就有犯人中的监督岗找到我,说可以帮我搭路拉关系。什么是拉关系?就是和监区里的警察套上关系!这对于内心充满恐惧感、对未来时间里无法预知的恐慌的我来说无异于幸运彩票砸中了头欣喜万分,但出于谨慎,我还是仔细问清楚那个监督岗,是否可靠?那个监督岗很快就补充说明:在茂名监狱不找关系就像XX一样处处受压制,什么违反监规的罪名都可以强加等等。事实上尽管我是"新兵",但也看到那个监督岗说的XX,确实也很惨:我分到监区仅仅两天,就看到XX被当时的政治管教多次搜身辱骂和当班队长"吊飞机"(单手被高吊到铁窗栏杆上,脚尖着地,一般无法支撑到几分钟便大汗淋漓大呼认错)。于是很快便通过那名监督岗的疏通见到了当时一个分管改造的副监区长周木秀。在服刑人员加工工厂办公室门前正规的报告、正规的蹲姿也没换回周副监区长的什么客套,直接了解家庭情况,在得知家庭条件允许的开支范围后,直接开价:4000元弄一个不用出力就月月有嘉奖的舒服差事、一年后减刑再具体看要多少!

当时我真的诧异:就跟我儿时读书学校收费一样,不同的是少了张纸贴的告示!不过怎么都好,我算是有个依靠了,于是接过周副监区长递给我的小灵通把事情跟家人一说,当天下午家人送来5000元给周副监区长,周副监区长当天晚上将1000千元现金钱给到我手里零用。不到一个星期还是考察级别的我果然如愿坐到了国家《监狱法》明文规定至少普管才能当上的监督岗!我以为这下可以透口气了,谁知,这仅仅是个开始!在随后的时间里,当班的管教你得上供,监区政治管教你得上供,少的给包五叶神,多的就是什么手机充值卡啦、外卖宵夜啦......一个月下来最少得花上千元。没多久,监区有个说是在监狱里搞同性恋的犯人要监控(实际是那名犯人得罪了李姓监区长给强压的罪名),要我们监督岗集资给当班管教买宵夜......诸如此类名目的集资多不胜举!

几年时间里,监狱、监区领导多次换人,每换一次,就得重复上演一次拉关系的套路,特别后来换了现在的监区领导李志峰,一上来就任便开口要我8000,说给我回内勤,初时我考虑家里因我出事赔了不少钱给被害人,几年来又花了不少,加上对环境也比较熟悉了,自己就辛苦点不花这冤枉钱了,谁知我的拒绝惹怒了他,他暗中找人盯我,在我打电话时叫干部上来抓现行。第二天,就说弄我调监区,记大过!要知道,在茂名监狱任何一个监区吸 K粉、海洛因甚至贩毒、赌博坐庄都是半公开化,更不用说在监区打手机,一个监区两百来人就有近百部手机,抓我一部手机记个大过,到时候减刑就无形中花多近万元。思前想后于是去找李监区长谈价钱。大家猜这位国家科级干部的李志峰监区长怎么说?他说:

"我坐这个位子都花了几十万,我不问你们要,难道我问司法局长要?再说,回到内勤,你可以从小卖部批菜回监舍卖(茂名监狱公开使用现金,因伙食很差,很多犯人都通过各种渠道额外买小卖部高价的熟食以做下饭菜),可以出租手机赚钱,要是运气好,赢两把六仔就什么都回来了;现在搜出你得手机,我要是不帮你,一旦记大过,你还要减刑吗?再说,就是现在你给我8000,我还要帮你和其他教导员、管教说好话,算来算去还是你‘着数'"。

其实,在李志峰监区长没来一监区上任就听说他和监狱政委关系很好,别人象四监区长花27万坐上科级位置,李志峰就不用花那么多钱,而且李志峰当监区长,常常说话不算数,当时我为了防李志峰监区长就说,家人不在茂名,可不可以通过银行汇给他?他也答应,时至今日,那些银行汇款凭据还在!到了减刑,除了给李志峰5000元材料墨水钱外,又给了现任刑法执行科的李艺龙2000元,说是请中院的人吃饭。

这些行为在茂名监狱的腐败中也仅仅是冰山一角。据说,从监狱长卖官到中层监区长受贿,再到基层一般干警压榨犯人层层有不成文的潜规则!06年时有个当地犯人通过监狱医院院长的手弄进艾滋病毒感染的血液,在当时茂名监狱犯人中注射毒品风气盛行的推动下,把艾滋病病毒通过共用的注射器进行恶意传播,最后的结果竟然是:查处的警察被调到看管接见处单车,而恶意传播艾滋病毒的犯人却减刑走人--那个犯人除了有钱外,还扬言把茂名监狱的情况向社会曝光就把茂名监狱那些身为人民警察的吓个连道德、法律都盲然不顾的鼠辈!在那次事件中据说还是一个狱政科长徐争勇给那犯人撑的腰!可悲啊!

我上面所说的均有实据予以查证,完全愿意负法律责任!!!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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