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藏问题的真相
*三、怎样消除藏汉两族的仇恨
西藏问题,不仅是一个少数民族政策问题,也不仅仅是西藏是否独立的问题,它关系到以什么价值作为建立将来民主中国的根本原则。如果不把人的自由视为最高价值,中国人无法建立起一个真正民主自由的国家,也不会圆满解决民族冲突和领土争端。
二、西藏问题的真相
北京在一九九二年九月发表的〈西藏人权白皮书〉中,引证了清朝时期西藏与中原密切往来的很多历史资料来证明西藏是中国的领土。这些史料确实是有所记载的。但西藏流亡政府一九九三年出版的《西藏的真相》一书,也引证了大量的历史资料证明西藏一直是独立的。这些资料在史书上也是存在的。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西藏的特殊历史地位。西藏与清朝的关系实际上一直是一种『和藩』的关系:即名义上西藏是清朝的宗主国,实际上藏人独立管理自己的一切内部事务。这种情形或叫『高度自治』,或叫『事实独立』。在清王朝的二百六十多年间,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和平关系。
历史上的『事实独立』
从辛亥革命到一九五一年中共占领西藏这近四十年间,西藏『事实独立』的特徵更为明显。清朝末年清军曾一度攻占了拉萨,但两年后被击败驱除。十三世达赖喇嘛于一九一三年初宣布西藏为独立的国家后,蒋介石的国民政府虽然两次派特使去西藏规劝,但并没有采用武力解决西藏问题。因此连本文前面提到的北京出版的《西藏风云纪实》一书,也承认『从一九一一年起,西藏开始享有了事实上的独立和国际承认。』即使毛泽东当年也没有视西藏为中国的一个行省。美国记者爱德华.斯诺在《西行漫记》中记载了红军长征时藏人给予食物和给他们借宿的帮助,毛泽东在接受斯诺访问时对此感激地说:『这是我们对外国的唯一欠债。』据中国法学学者于浩成的研究,毛泽东在一九四五年春所做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认为西藏应实行『民族自决』。但后来的《论联合政府》本来将这段话删掉了。在香港仍可看到《论联合政府》的原始文本,上面有这样的话。
为什么中共建政前的历代中国统治者都没有采用武力占领的方式直接统治西藏呢?可能他们都做过这样的权冲:汉人不习惯于西藏的高原气候,也不习惯于那裹成为日常生活的宗教氛围,而且西藏是一块不毛之地,直接军事统治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即使康熙年间,清王朝处于鼎盛阶段,康熙大帝也没有像后来毛泽东那样用军事占领方式,直接统治西藏。
同时西藏作为宗教社会,也没有谋求成为一个典型的独立国家。因为西藏众多男子是僧侣,佛教主张不杀生,在这样的宗教文化背景下建立一个独立国家所需要的庞大军队是困难的;而且西藏的高原内陆地理条件使那裹的经济发展迟缓,物质缺乏。他们也需要中国提供的军事保护和物质援助。既然中国人不到他们的土地上直接管辖西藏内部事务,又提供保护和援助,那么对保持这种『和藩』关系,藏人也认为是可行的。所以也没有强烈感觉到有宣称独立的必要。
应该说,中国的历代统治者中最傻瓜、最狂妄的是中共政权。它打破了历代中国政府与西藏的这种互相得益的关系,以军事占领方式,对西藏进行直接统治,还强行社会主义改造。结果不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还制造了深深的种族仇恨。今天西藏问题愈演愈烈,已经说明中共这种直接统治的失败。而中共的强权镇压,更唤出和加强了西藏人民要求独立的声音。
刺刀下的〈十七条协议〉
当然,中共认为它的占领是合法的,根据是西藏代表于一九五一年签署了同意解放军和平进藏的〈十七条协议〉。但稍有这段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在大军压境下藏人被迫做的选择。当时中共军队数量达到五百二十万,比西藏的全部人口还多。藏人无论如何是打不过中共的,而且西藏解放军已渡过金沙江,攻占了康区首府昌都。西藏政府不得以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谋求和平。〈十七条协议〉是北京方面草拟的,胁迫西藏代表签字后,加盖的西藏代表印章是北京方面刻制的。而远在拉萨的达赖喇嘛等通过北京电台发布的新闻才得知条款内容。它起码说明〈十七条〉并不是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
但后来西藏政府接受了〈十七条协议〉,因在大军威逼下除此没有别的选择。〈十七条〉主要条款是:解放军和平进藏;西藏为中国的一部分;西藏实行民族自治;现有的自治制度不变;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的地位与职权不变;实行宗教自由政策;西藏的改革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中央不加强迫。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中共对藏人的许诺一条也没有遵守。这就是为什么一九五九年西藏爆发了全民抗暴起义。该起义迅速被中共镇压,据中共文件说,八万多藏人被『消灭』。近十万藏民随达赖喇嘛越过喜马拉雅山,逃亡到印度。
但中共的〈西藏人权白皮书〉却说共产党给西藏带来『繁荣和进步』。说西藏『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权利,』『当家作主人』。共十二章的〈白皮书〉中多至八章是介绍西藏被『解放』之后的巨大变化,八章中引述的炫耀共产党功绩的统计数字多达二百六十九处。全部数字力图说明北京政府给了西藏巨大的经济援助,使西藏变为了『人间天堂』。且不说这些数字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和新闻监督的国家是否可信,即使数字是准确的,经济援助再大,也不能证明中共用武力恫吓的方式强迫藏人签署协议部署然后军事占领西藏的合法性。因为一切『条约』的法律依据都是『签约各方必须自主、自愿。』而〈十七条协议〉威逼下的产物。这就如同中国大陆人熟悉的『白毛女』故事一样,恶霸地主黄世仁强抢喜儿成婚,按照黄世仁的逻辑,也是合法的,因为喜儿的父亲杨白劳在『同意书』上按了手印。但这纸『协议书』是杨白劳在威逼下被迫签署的。当然,黄世仁可以辩解说,他后来向喜儿一家提供了很多物质援助,补修了她家的漏风墙,送了很多粮食,还给喜儿买了几吨『红头绳儿』,喜儿自从到了他的手裹,经济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可谓『没有黄世仁,就没有新喜儿』。但这一切经济援助和补偿能证明喜儿强娶到黄家的合法性吗?不能!因为这场婚姻合法性的根本依据是喜儿的自由意愿!只要喜儿不是发自内心自愿选择的,这场婚姻就没有法理依据。当然,使用强权和武力,黄世仁可以把喜儿抢到家里强暴,但他无法征服喜儿那时刻准备反抗的心。这就是为什么喜儿宁肯逃到深山吃野果当『白毛女』,也不忍受强权下的富裕。对自由的追求是人存在的规定性。在强权暴政之下,人是会低头。但内心深处那颗渴望自由的灵魂是永远不会屈服的,它会找任何机会向强权挑战。这就是为什么在邓小平的统治下,中国人的生活水平比毛泽东时代已有很大提高,仍然发生了八九民主运动。
从另一个角度说,正如中共无法证实『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一样,北京政府也无法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西藏这一切』。与共产党的说辞正相反,显见的事实是,在香港和台湾,没有共产党的领导,那里反而更繁荣,更民主。即使在蒙古共和国,结束了共党统治,外蒙古的人民比被中共统治下的『内蒙古人』活得更开心。在印度的『西藏流亡社区』,没有共产党的领导,那里的藏人活得丰衣足食,还有自由。这就是为什么至今还有大量的藏人翻越喜马拉雅山,逃离西藏。据西藏流亡政府的统计,自一九七九年至一九九二年间,仅逃到印度的藏族青少年就达四千多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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