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穷人的税负比富人高

由于连年来我国税收增长率高出GDP增长率一倍多,而2007年的税收增长超过GDP增长两倍,税收占GDP的比例不断上升,全国人民所创造的财富中有更大的比例被政府征收,留下给百姓就越来越少。税收低的时候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不大。但是税收高的时候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越来越大。像现在这样的变化,税收在GDP中的比例上升,对于贫富收入分配有什么影响,值得我们密切注意。

税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调节收入差距。其原则是从富人那里多征一点,用于帮助低收入阶层的教育,医疗,市内交通等开支。一般改采取的办法是累进所得税。可是在我国,由于财产性收入很难征到税,所得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工资所得,而财产所得是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结果是富人收入中有较大的部分没有交税。不过这一现象并不是现在才有的,是一个老问题。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税收在GDP中的比例提高以后,不同收入的人群受到的影响如何。

大家对税收的印象主要是从个人所得税来的,有些收入低的人不交个人所得税,就以为自己没交税。其实在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只占7%,其余的93%也都是从老百姓那儿征来的。我国的政府很聪明,收了税还不让你知道。不像大部分别的国家,从百姓那儿收了多少税必须清清楚楚地告诉纳税人。我们从超市买东西,价格里面都包含着税,只不过收据上并不写出来。我们打电话,用电交电费,里面都有税,而且收据上都不写明白。于是大家以为政府多收了税,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关心个税的起征点是1600元还是2000元,而把纳税的大头给忽略了。

个税以外的93%的那部分都是什么税呢?按照征收的比例高低排列,最主要的是增值税,占36.7%;其次是企业所得税。占20.0%;再其次是营业税,占14.7%;再次是进口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占14.3%.这四项税占了全部税收的85.7%.再加上个人所得税的7%,就是92.7%.其他还有消费税5.4%,关税3.3%等。要分析税是从哪儿征来的,主要是分析这几部分税收的来源。

分析税负最后是谁在负担,在经济学里叫税负的归宿,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表面上看中国的税都是企业在交。其实企业肯定会把税加到价格里去,不可能企业自己掏腰包替消费者付税。企业的产品加税以后,消费者的负担加重了,产品的销量会减少,这是企业真正的损失。所以不论表面上是企业付税,或者是消费者付丹税,最后都是一样的,税负都会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分担。分担个的比例由商品的消费和生产特点决定,是一个很难计算的问题。

但是从总体上可以看出,税收都直接间接跟消费有关。不论是超市买东西,或者是交电话费等等,其中都包含着增值税和营业税。连关税也是和消费有关。比如讲,进口一台发电设备,国家征收了关税。这部分税负进入到发电的成本之中,最后是由电的消费者负担的。所以说,我国的税收最终是和消费联系着的。消费多的人多纳税。不消费就不纳税。一般而言,从纳税的绝对数来看富人消费多,所以每个富人纳的税也多。穷人则相反。但是,如果拿相对值,拿纳税占收入中的比例来看,结果正好相反。

每个人的收入分成消费和储蓄。除开个人所得税,储蓄的那部分是不纳税的。你在抽屉里放上一万块钱,过了一年还是一万块,政府不可能从你储蓄的钱里征税。如果你在银行里存上一万块钱,一年后也还是一万块(不算利息所得的话),政府不能从你的存款本金中收取任何税金。但是如果你有了消费,政府就有办法收你的税。而富人的储蓄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高,也就是不纳税的部分占的比例高。所以相对于收入而言,他们的纳税比例较低。穷人则相反,他们的大部分收入都消费掉了,这部分都纳了税。因为他们的储蓄比例低,所以不纳税的部分占的比例也低。

所得税应该和收入相联系。一个人有了收入就要纳税,不管你消费了没有。这比较合理。可是我国的所得税只占7%,而和消费有关的其他税种占了大头。这样的税制设计,有利于富人少纳税,变成了累退税,是非常不合理的。因此我们税制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比例,降低其他税的比例,尤其是要对财产性收入严格征税,把累进所得税真正落实。在发达国家里,个人所得税要占总税收的一半左右,而且都执行累进制。这个道理很明显,但是我国的税改至今还没有认真地考虑如何增加所得税的比例,对财产性收入严格征税,并实行累进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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