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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院通知书上海强拆居民私房

 2008-02-19 14:0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上海当局星期一上午在没有法院通知书的情况之下,派出近两百名非法庭警察人员,对上海居民曹兆襄一千多平方米的私房进行强拆。 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星期天下午,本台记者接获一位上海居民曹兆襄的求助电话,他当时表示当局将于星期一对他价值约三亿元的私房进行强拆,希望媒体能够关注。记者当时对他进行采访,将此消息转告外界。星期一上午,曹兆襄告诉记者,当局派了近两百名人员,强行拆他的房子:"现在来了大约一百八十多个人,什么人都有,他们现在正在拉电线,要把我里面的东西搬完,来了几十个民工,先把我的东西搬掉,我们现在是没办法,一个是因为我们人也少,动手的话也吃亏的,再一个就是也没有媒体到现场来报导,我告诉了国内的媒体,他们都不肯来。"

曹兆襄表示,他家的商铺位于上海火车站北广场地铁口。商铺的总面积有 1100多平方米,按照周围地段商铺的市价,总价值约为3.3亿元人民币。但是相关部门在和我们谈拆迁补偿时只愿意支付1900多万元人民币进行赔偿,并还要他在获得赔偿后缴纳百分之三十的营业和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500多万元。曹兆襄并说他们周围的商铺有40多家都不满意补偿条件而最终遭到强拆的。

本台记者于是致电负责该次拆迁工作的官员郭祖根,

记者:我想问曹先生他们那个地方为何要把它给拆了呢?

郭祖根:现在在电话里跟你说不清,这是行政行为,我现在正在执行任务,我们有强迁令的。

郭先生径自挂断记者的电话。北京律师关安平向本台表示:"强拆的话必需要有法院的执行令,还有另一个情况就是当局在强拆前,会有一个行政决定的通知书,在有效时间内居民可以进行诉讼,要是过期没诉,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时,拆迁人员也必需是法庭的警察而不是一般的警察。"

曹兆襄表示,他们认为法庭与政府是官官相护,因此他们放弃了诉讼的权利。他告诉记者,来拆他房子的非但不是法警,其中还有许多社会闲杂人士,而强当局该次拆他房子之前,也没告诉他具体时间,他还是在别处打听到才转告记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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