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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选评”为啥中国人死在韩国很值钱(图)

 2008-01-31 00:4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路平:蓝述,有这么句话叫"人命关天",您听说过没有?

蓝述:这是一句中国的古话,那意思是您买东西有价,那人命他无价。

路平:这里说的是对生命的尊重。

蓝述:对了。要说我们从小受的教育里面经常可以听到那么一句话!

路平:怎么呢?

蓝述:叫做"抢救国家财产,那得奋不顾身"。

路平:喔!

蓝述:可是后来到了美国我才发现。

路平:什么呢?

蓝述:在任何重大的灾难发生的时候,人的重要性是摆在任何的财产之上的。这里面您发现没有?这现而今咱们中国人对于人命他的价值好像似乎不如老外看得那么重要喔!

路平:在《看中国》站上有一篇文章,它的题目叫"为啥中国人死在韩国很值钱?"

蓝述:喔!中国人如果在韩国去世,他相反的更值钱,这倒要好好听听。

路平:文章在一开头是这样说的,先来看一条新闻。中新网东京1月13日电,韩联社13日报导称,在韩国利川冷冻仓库火灾发生第6天的12日下午,遇难者家属代表团和"南韩冰冻"方面就索赔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同意人均2.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6.7万)赔偿。

蓝述:每位受难者的家属获得约2百万人民币的赔偿。

路平:其中包括抚恤金(5千万韩元)和产业灾难保险金。报导称,当天在利川举行第三次赔偿谈判决定采用"霍夫曼计算法"计算赔偿,并确定人均获赔范围在1.45亿韩元至4.8亿韩元之间。

韩国冷冻仓库发生火灾之后,作者在为遇难同胞沉痛哀悼的同时,也在急切地盼望着处理结果,那就是,一个中国人,由于工作原因,遇到了意外死亡,究竟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蓝述:这倒是有意思!为什么作者对中国人在国外因为工作而意外死亡所获得赔偿的多少这么感兴趣呢?

路平:作者说,看到这则消息后,我又在网上搜寻了一些资料,其中,来自《公益时报》的一篇文章叫"生命的价值∶中国矿难死亡赔偿调查"显示,国内一些小煤矿对遇难矿工的平均赔偿约在5万元左右。

蓝述:只有5万元!

路平:即使是国有煤矿职工遇难,所获赔偿最高也很少超过10万元。山西省2004年年底出台的新规定,说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包括各类保险在内,对遇难矿工的赔偿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这个数额相当于航空乘客遇难后所获赔偿,也是目前中国内地最高的死亡赔偿标准之一。

蓝述:也就是说在中国一个工人因为工作意外而死亡,他所能够获得的最高赔偿也仅仅是他能够在韩国所能够获得的赔偿的十分之一,是不是?

路平:对。文章说,作者原本以为中国人的命都是很贱的,看了这两则消息,他才发现原来中国人的命其实也很值钱,只是,我们自己人把自己人给蹧蹋了。这说来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细细品味之下,却又不免心生悲凉。

蓝述:说得不错,做为一个中国人,听了这个对比,确实感到挺悲哀的。

路平:文章说,对比一下韩国对死亡者的赔偿,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哪?同样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在工作中遇到灾难死亡,在韩国可以得到接近2百万人民币的赔偿,而在中国,最高标准也不过是人家的十分之一。呜呼!中国人何以卑贱到如此程度?那些永远逝去的同胞啊,就算死,也要选好地方啊。

蓝述:这里所说得好地方,我想是指那些对人更尊重,把人的价值看得更重要的地方。

路平:文章说,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身价亿万的煤矿主或者其他什么主们,可以有恃无恐地任由矿难或者其他灾难频繁发生。是啊,他们害怕什么哪?死难矿工的那点赔偿,只需要几天的收入,就可以轻松摆平了,干吗还要付出那么多代价,来提升生产的安全性能哪?

蓝述:是呀!这些业主们确实没把人命当回事。

路平:文章说,试问如果一个中国企业因为自身安全隐患而造成职工死亡,需要付出比现在高10倍的代价,那么谁还敢视安全如儿戏呢!

蓝述:这话说的可一点都不错。

路平:由此可见,中国必须提高对死亡的赔偿标准,尤其是那些灾害高发企业,这样不仅体现了对国人生命的足够尊重以及生命价值的真实衡量,也同样可以从根本上引导企业走安全生产的路子,避免人间惨剧的不断发生。

蓝述:你这一番话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个调查。

路平:怎么说的呢?

蓝述:根据2006年的一项统计,中国矿难死亡人数多年来一直是高居世界的首位,中国在矿难中死亡的人数超过全世界矿难死亡总人数的80%。换句话说,中国在2006年,因为矿难而死亡的人数是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因为矿难而死亡的总人数的4倍,这样看来,中国的工人在工作环境下所受到的劳动保护,远远、远远低于世界上所有其他的国家。

路平:文章说,不过这个问题恐怕一时半会儿很难解决得了,中国人不但让生命个体价值贬值,判断标准也是相当的混乱,您看,中国人"同命不同价"的传统可谓是由来已久。

蓝述:喔!在中国人自个儿眼里,人与人之间也存在着同命他不同价的现象?

路平:别的不说,单是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之间就有着不小的差距。

蓝述:喔!户口不一样,这人命的价也不一样。

路平:文章说,来看一则案例,2006年10月16日晚,陶红权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一辆大车相撞,在车祸中死亡。因为陶红权是农村户口,法院一审按农村居民标准,赔偿陶红权近亲属各项损失22万余元,其中死亡赔偿金7万余元。

蓝述:这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他不是农村人口,难道这赔偿的价格就有所不同吗?

路平: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陶红权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是北京,其亲属要求按照本市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理由正当,改判亲属获得死亡赔偿金17万余元。

蓝述:喔!7万的死亡赔偿金变成了17万,这城市与农村户口之间就存在着10万元的差距。

路平:作者说,写到这里才发现,如果死亡事故的责任方是自然公民,国家判定的死亡赔偿金竟然比大部份煤矿主还要高,加上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4万余元。

蓝述:也就是说,大约比原来的判决多了一倍。

路平:文章说,看到了吗?同样是一条生命,就因为城市与乡村户口的差别,赔偿的金额竟然相差27万元!文章说,现在同命不同价的现象又从国内走向了国际,真不知道中国相关官员们该有着怎样的感受?

蓝述:您要说咱中国的官员们对"人民"这二个字的感受呀!您还真别说,这官员们从来就是把人民当作一个工具,他能用就该用,可是对人民应该享受的权利他是能不给他就不给。

路平:怎么说呢?

蓝述:到用到咱人民的时候都是什么时候啊?人民战争这用人民啦;人海战术这用到人民了;这跳到洪水里去搭人墙,这也用到人民了;这发动群众斗群众的时候这也用到人民了。

可是到了该保障人民权利的时候,你譬如说人民要投票了,这人民要医疗保险了,这人民要教育了,这人民要退休、失业、住房保障的时候,那人民他就不重要了。

路平:文章最后说,试问如果中国的法律都无法对自己的死难公民给与足够的尊重,那么我们还能指望谁来尊重中国呢?这就是为什么像肯德基、麦当劳这类的跨国企业一旦在美国出现服务质量问题,会遭遇巨额索赔,但在中国却可以放心大胆的面对消费者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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