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四川峨眉山市原副市长万晓平被判刑

 2008-01-20 06:2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四川省峨眉山市原副市长万晓平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成,周四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终审判处9年半有期徒刑。

万晓平在2004年至2005年担任峨眉山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峨眉山市5家企业37万元人民币。在纪检机关双规期间,如实交代受贿37万元,属自首,可依法减轻处罚。

此外,万晓平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92.24万元人民币、1500美元,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

经法院审理,万晓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万晓平受贿所得的贿款依法上缴国库。


来源:rfa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