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让中国的律师和医生蒙羞(图)

律师和医生,一个代表法律,一个代表良心。两个职业,是社会精英最为向往的职业之一。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律师和医生,其遭遇却有着天壤之别,这不得不归咎于社会制度的差别。

在美国,律师的工作,小则替人打官司,大则为国家立法,地位和收入都非同一般。医生也是一个让人羡慕的高薪职业。

同样两种职业换个环境到了中国,就大不一样了。中国的律师,尤其是维权律师,其悲惨遭遇是有目共睹的。他们非但帮不了自己的客户,自己反而被黑白势力共同迫害,轻则挨打受辱,重则入狱受迫害。高智晟、郭国汀、郑恩宠、李和平、李方平、许志永、李劲松、腾彪、郭飞雄、陈光诚......他们只因为接下一些政府不喜欢的人的案子,坐牢的坐牢,被打的被打。连他们这些人都受如此对待,可以想象一般的平民百姓的遭遇是何等的悲哀了。房屋说拆就拆,移民就得移,征地就得贱卖。现在风起云涌的农民抵制土地"公有"的维生运动,其成因就有律师缺失的缘故,因为律师根本不能为他们做什么,政府也不允许。

一个以党的意志为法律的社会,律师是一种危险的职业。前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宣东说,"他感觉最糟糕的日子,是觉得自己只是党的一个木偶法官。坐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庭,他代表着受谴责的司法的最后希望。他私下痛恨用橡皮图章去核准那些本不至于要判死刑的人。他明白,这些人往往是被酷刑逼供而‘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当律师因为挑战党的意志而被殴打,被拖出法庭时,他往往要保持沉默。"他还说,他曾看到法官为了让律师闭嘴,居然用胶布把律师的嘴粘起来。有的法官还掐着律师的脖子,让律师同意结案。这种用文明外衣掩盖下的野蛮,根本就没有司法公正可言。

再看看一些法院,庭审如同赶集,法官不穿制服,中途还打电话,把人晾在一边(见观察网"四川庭审像赶集")。当法官的不称职,当律师的又不准称职,难怪那么多人要不远万里,冒着被截访、被殴打、被劳教的危险,跑到北京上访。

再说医生这个职业,在中国,居然也是个高危职业。病人动不动就对医生要剐要杀。前阵子,深圳有家医院的医生,还要带头盔上班,以防病人寻仇。这不是夸张小说情节,搜索一下就看到了。病人杀医生、大闹医院的案子也不时出现在网络和其他媒体。这种提心吊胆的工作环境,使不少医生心灰意冷,宁愿改行做其他工作。

另一方面,中国不少医生缺乏医德,医疗制度腐败,也造成了病人对医生的不信任,甚至仇恨。病人花钱看病,还要送红包;本来可以用国内的平价药治病,却非得给病人开高价进口药。医生既要为医院,同时也为自己创造收入。这些都是公开的秘密,确切地说,这是医院的"制度"。病人成为这个医疗制度下的被宰羔羊。所以,当出现病人闹医院的事情,网上看到的评论,几乎都是同情病人的发言。

此外,对法律的不信任,也是造成病人冲击医院的原因之一。在美国,医生开业都都要买保险,发生医患纠纷,病人会去找律师寻求帮助。在中国,有多少人相信法律、依赖法律来解决问题?即使诉讼赢了,那区区几千几万,根本抵偿不了病人的生命和健康。

当然,美国的司法和医界也有黑暗的地方,但相对完善的制度,可将这些问题限制到影响最小的程度。律师和医生,是法律和良心,反过来也是"乘人之危"的高收入行业,让人又恨又离不开。但是,美国的穷人,看病是免费的。付不起医疗费,可以分期付款。再说美国的医生都经过多年严格的职业训练,收费虽高,但提供的服务是一流的。所以,病人对医生,也就少了几分深仇大恨。

在文明国家,医生是独立的群体,救死扶伤,与政治无关。但在共产国家,医生是政治的一部分。在文革,红卫兵把人打得奄奄一息,可以命令医院不予抢救;在今天的所谓改革开放年代,医院要执行政府的强制计划生育政策,无数胎儿被医院残杀,其惨象不亚于中国人描述日本人当年如何烧杀抢掠的情景(见观察网,若兰:人祸--计划生育运动手记);为了取得人体器官做移植买卖,医生跑到刑场去抢尸体,内脏、皮肤、眼角膜,最后送入焚化炉的仅是一具血肉难辨的一团东西。看到天津武警医院医生王国齐在美国国会上的这些证词,胃里总会翻江倒海。当美国人为注射执行死刑是否真正人道而争论不休时,中国已经决定用注射来取代枪决,"人道"地执行死刑,但却对医院、法院抢掠囚犯器官的行为,不加制止。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是换肾的圣地。

医生在中国先是被剥夺了独立的特质,而后又被暴力政治摧毁了医德,再被当作摇钱树,因而中国的医生群体几乎成了一群赤裸裸的经济动物,这必然就和文明国家的医生群体有截然不同的命运。

律师不能护法,医生不能载德,借用胡紫薇的"新年献辞"来说,"中国在能够输出价值观之前,不能成为大国。" 一个恃强凌弱的政权,怎么能建设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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