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生第二胎代价惊人





意大利《亚洲新闻》1月3日载文《在中国生第二胎的代价》,摘要如下:

湖北省孝昌县一名前任政府官员由于蔑视一胎化政策,在2006年生下了第二胎,因而遭到七十六万五千五百元的罚款(相当于十万零四千八百八十九美元)。

这次对县水泥厂厂长李少青的处罚是由地方政府高层咨询机构,孝昌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定的。这是1979年制订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罚款最高的一次。这样的计划生育政策遭到了国际社会的大力评论,特别是在实行该政策时所采用的暴力行为,比如强制性的堕胎,勒令人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在农村,这些强制性的措施经常会有。

但最近一段时间,对那些比较富有和具影响力的家庭实行具体处罚的案例越来越多,因为这些人不在乎那些超生罚款。这样在社会上掀起了对不平等的抗议活动。根据公开的数据显示,2006年仅仅在湖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政府官员,知名人士和富翁就有1678人。基于这个原因,北京正试图通过典型的罚款和严重的行政处分来控制这一现象。

湖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姜忠桑说,虽然几十万人民币的罚款对那些富人们来说都不算什么,但也可以“遏止这种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许多公务人员都蔑视法律,暗地包养情人,不承认情人生的子女是自己的”。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受到谴责的另一个理由是它导致了人口的老龄化,这一代人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意味着几年之后,一个年轻人就需要照顾好几个老人,那将是一个很大的负担。然而,政府每年都不断肯定它在计划生育政策上取得的“成就”,其目的正是为了保证国家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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