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机械厂一员工辞职 遭单位索赔5600万

核心提示:北京石油机械厂一员工辞职遭原单位5635.98万元的天价索赔。北石称其离职导致厂方出售的机械配套服务跟不上,最终买家不愿支付合同款,因此他要对此负责。

中国网1月6日报道 去年3月5日离开原单位北京石油机械厂(北石)后,唐德连至今仍无法找工作。因为北石不认定他已离开这一事实,不解除用工关系,不发还人事档案,同时却把他的工资、社保都停了。

没有档案,没有公司愿意接收,没有收入,无奈之下,他寻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帮助,要回自己的档案。不料公堂之下,北石对"放飞"唐德连提出苛刻要求:"赔偿厂方损失共计5635.98万元"。

记者通过北石网站上的联系电话打过去了解到,北石是中石油下属企业。

走不掉的员工

2003年7月7日,刚刚大学毕业的唐德连进入了北京石油机械厂工作,合同一签5年,2008年7月31日终止。2007年3月5日,唐德连以身体虚弱为由递交了辞职报告,而北石也于当日安排唐德连办理了硬件交接手续,把公司配给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归还。

2007年3月5日,离合同到期还有将近17个月。按照合同,唐要向北石支付850元的违约金。

唐德连本打算缴纳850元违约金就走人,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北石拒绝接受这850元,也拒绝承认唐德连的辞职。唐德连说,一个月之后的4月7日,他再次回到北石要求转移档案关系,却被厂长刘广华拒绝,刘甚至还放下话说:"你可以去告我。"

无奈之下,4月29日唐德连向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然而,北石却对此提出了反诉请求,并且第一次提出了5635.98万元的巨额经济赔偿。劳动争议经过公开审理后,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7月6日作出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在,驳回了北石厂索取的巨额经济赔偿。

5600万赔偿从何而来

从850元的赔偿金到5600多万,翻了整整60000多倍。唐德连的代理律师杨健说:"我还是第一次遇见用人单位向员工提出如此巨大的赔偿数额。"

这5600万又是如何算出来的呢?根据北石的说法,主要是因为唐德连的离职,导致厂方出售的机械配套服务跟不上,最终买家不愿支付合同款,因此唐德连要对此负责。

而杨健的解释是:"该合同上并没有明确确定由唐德连来提供配套服务,并且这是北石与其他单位的合同关系,北石可以依据合同向欠款单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这与唐德连的辞职没有任何关系。"杨健还指出,就算根据北石提供的证据,也证明不了它遭受了多少损失。特别是,北石出示的合同款加起来才2000多万,距其索赔的5600多万相差甚远。

为什么辞职这么难?

2008年1月3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三天,唐德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再次去海淀社保大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杨健告诉记者,劳动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说,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不受理,是否解除劳动关系是法院的事情。

唐德连现在觉得自己走投无路,为什么辞职这么难?

为了了解北石提出"5600万"天价索赔的心态,记者多次联系北石,希望针对此事进行采访证实,但是北石刘厂长的电话却长时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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