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中国重庆股民中国股市2007年经历最火爆一年。
中国四大部门联合行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将追究擅自发行股票公司的责任。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6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证监会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打非法证券活动。
报道说,一些不法分子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通过中介机构以各种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销售所谓"原始股"。
通知指出,公司、公司股东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应当追究其擅自发行股票的责任。
通知规定,擅自发行证券的,根据犯罪事实,依法分别追究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中国2006年元旦实施新的《证券法》。四部门发布的通知还明确了新老证券法的衔接问题。
通知指出,在修订后的证券法实施之前发生的擅自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也应予以追究。
对于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经济赔偿问题,通知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据统计,非法证券活动中90%以上都涉嫌犯罪,而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只占很小一部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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