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必须绳之以法
报载中国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在十二月十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通报了十起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处理情况;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公布了大陆有一千五百名官员因土地违法违规被处分.其中有一百六十八人受刑事处罚.据媒体报道,官方通报的这十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最严重的是广东省开平市非法批地案.该市两届市委和政府领导,不仅违法批地近三万亩,而且公然对抗中央调 查.然而,广东省有关部门对开平市党政领导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仅仅给有关责任人以党纪政纪处分了事,令人费解!
国家土地法在大陆已颁布实施多年,为什么许多地方领导敢以身示法,滥批滥占国有和集体土地?又为什么土地和官员腐败总是密不可分?笔者认为,国土资源部已 经查办的两万二千件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只是土地腐败案件冰山一角。这与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相当关系.就以开平为例,市委和市政府明明知道县 (市)级政府只有一公顷(十五亩)以下国有未利用地的审批权限,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前任市委书记决定采用分拆审批;后任书记则召开市委常委会, 成立市工业建设用地审批领导小组,违法审批集体农用地两万九千七百八十五.五亩.在他们眼里哪还有国家王法?这帮县处级干部(市委常委)竟然成了"小朝 廷",公然搞起"独立王国"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再看广东省纪委和监察厅提出的处理意见:撤销开平市委书记赵瑞彰党内职务;撤销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施昭平(原开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开平市常务副市长梁和平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开平市原副市长李学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违法者竟没有一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作为开平国土资源职能部门的原开平市国土资源局的前两任局长杨广忠和梁子贤,监守自盗,知法犯法,把集体农用土地谎报 成"国有未利用地",把大片土地"分拆审批",是本案货真价实的主谋,竟然只受到撤职和记大过处分,国家法律还有何尊严可言?
开平市非法批地大案起始于二00二年,到二00六年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赴该市查处,前后违法批地长达四年之久。更为严重的是二00三年至二00四年,中国 开展全国性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开平市委和市政府不但没有纠正其违法行为,反而变本加厉,继续违法审批土地。在接受国家和省里调查检查时,又弄虚作 假,隐瞒事实真相。如此长时间违法,又如此严重的问题,作为开平市上级领导机关的中共江门市委(地厅级)难道事前一点都没有察觉?开平市委常委会议集体决 定违法批地,除了江门市委难道广东省委组织部在考察班子时没有发现一点足丝马迹?实在说不过去。笔者认为,为了严肃党纪国法,除了应依法追究开平市违法批 地大案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还应该追究上级领导机关的责任。此外,广东省很有必要从开平违法批地大案中举一反三,一是认真查一下开平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 断定下工夫查下去一定收获不少;二是查一下全省其他地方违法批地的问题,也不会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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