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江青自杀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四人帮受审
江青
江青与毛泽东
著名的秦城监狱坐落在北京昌平县东北秦城乡,监狱的东院是与外界完全封闭的。江青住的是个大套间,有好几道岗,她可以看报纸、听广播、看电视,还自己织毛衣,读书、写作。江青的女儿李讷每两个星期来监狱探监一次,给她带些东西。
江青身体不好,1984年5月4日有关部门通知她可以保外就医,然后,安排她住在一个不显眼的地方。
1988年12月,毛泽东诞辰95周年纪念日,江青要求组织一个家庭聚会,未获批准,她将平时攒下的50片安眠药一次吞下,企图自杀,被看守发现后及时抢救脱险。以后,不再给她安眠药了。
1989年3月30日,保外就医结束,江青又回到秦城监狱。回监狱后,医生检查发现她患有咽喉癌,建议做手术,江青坚决不同意,她说:切了咽喉就不能说话了。
1989 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江青再一次保外就医。在提及住处时,江青提出要么回中南海毛泽东的故居,要么回到她在"文革"期间的"小据点"--钓鱼台国宾馆的 17号楼。这些要求遭到拒绝。于是,她当着中办有关人员的面,用右手的一侧在脖子上抹了一下,意思说:你们不同意,我只好再次自杀了。后来,中央办公厅有关部门又在北京酒仙桥附近替她找了一幢独门独户的二层小楼,并且安排了一位女护士照料她,她才默认了,开始接受治疗。
江青
《江青全传》记载,1991年2月15日,江青在北京酒仙桥的住处高烧不退,因而被送进公安医院。与其它病人一样,江青要填写住院单。这次,她写的名字是:"李润青"。这再一次表明她对自己和毛泽东婚姻的怀念之情。"润"是毛泽东早年的使用的字,"李"是江青的姓,"青"则是江青的"青"。
3月18日江青高烧退了,体重减了几磅。她被转到"一套病房"接受住院治疗,病房内有卧室、卫生间和起居室。医生再次建议给她的咽喉施行手术,但她拒绝了,她说:"我就不信你们敢不小心翼翼地对待一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怀念毛泽东
在日趋虚弱的时候,江青更常常想到毛泽东。她在枕边保存着毛的手迹,衣上别着毛的像章,床头柜上放着一张江青和毛泽东在中南海晨起散步的照片。每天清晨,当新的一天开始时,她都要背诵毛的诗词或阅读毛的《选集》。清明节到来的时候,她要求去天安门广场上的毛泽东纪念堂,同时要求允许李讷带一卷白纸到公安医院来,她可以给毛泽东做一个花圈。但她的这两项要求均遭到拒绝。
江青开始抓紧时间撰写她的回忆录。每天早上,读过毛泽东的书后,她就坐在摆有纸和笔的小桌旁。情绪高兴时,为了修正历史的记录,她还会就自己正在写作的手稿题目征求护士的意见。"《毛主席的忠诚战士》怎么样?"她问护士,或者:"《献给毛泽东思想的一生》!"她还会想到更富有挑战的题目:"《打倒修正主义,建立新世界》。"
5月10日,江青当着众人的面撕碎了她的回忆录手稿,并要求到酒仙桥她的住处去。这一举动使周围的人大吃一惊,但是没有允许她这样做。5月12日,因为听了江青的情况,李讷和她的丈夫来到医院看望江青,但江青拒绝见她们。
5月13日,江青在一张《人民日报》的头版一个位置上潦草地写着:"历史上值得纪念的一天。"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文化大革命中的1966年5月13日,政治局召开会议。这次会议制定了新的斗争路线,同时江青被任命为权力很大的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的负责人。
过了一会儿,江青又认真地写道:"主席,我爱你!您的学生和战土来看您来了。江青字"。这是她在生前留下的最后的话。
自杀身亡
5月14日凌晨1点30分,护士离开江青的卧室。然而,当3时30分值班护士进来时,江青已经自尽气绝了。据推测,江青是趁护士走后,把平时精心留下的几张手帕连结成一根绳套,然后垫上被子和枕头,江青站在上面,将绳套的一头套在浴盆上方的铁架子上,另一头套住自己的脖子。大约3时左右,断气死亡。
江青曾多次尝试过自杀。三十年代,因为与唐纳发生纠纷,江青谈到过自杀。1976年被捕后,绝望使她再次产生自杀的念头。1984年9月,因拜谒毛泽东纪念堂的请求被拒绝,江青曾把一根筷子插进喉咙,因为发现及时,被抢救了过来。1986年5月,因为对处境不满,她曾用几只袜子结成一个绳套,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江青与毛泽东
这一次,江青终于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江青全传》记载,当天下午,李讷得到了消息,来到医院签署了死亡通知书。不知是出于李讷的意思,还是因为中央办公厅官员的支持,李讷同意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葬礼。三天以后的5月18日,江青的遗体被火化了。李讷没有在场,江青或毛泽东的其他任何亲属都没有到场,李讷要求把骨灰盒送给她。
这时,全中国和全世界对江青的去世是一无所知。1991年6月初《时代》周刊向全世界报道了这一消息。《时代》周刊报道说,据6月1日没有透露姓名的 "北京方面的消息"说,江青"上吊自杀"了。消息还说,咽喉癌是她自杀的原因。几天以后,6月4日晚11时,中共政府证实了《时代》周刊报道的主要内容,公告全文如下:
"新华社北京六月四日电:本社记者获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医期间于1991年5月14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杀身亡。江青在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改判无期徒刑, 1984年5月4日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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