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否认恶性裁员与规避新劳动合同法

针对中国大陆网站指出,台湾鸿海集团旗下富士康在深圳的公司,因裁减部门解聘300多人,富士康深圳总公司负责公关的一位廖姓主管说,这次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是部分短期合同员工,绝不是所谓的恶性裁员,规避劳动合同法。

据「南方日报」报导,有中国网友在「奥一网」上贴文指出,「观澜富士康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大裁员,大约被解聘人数达300多人,并且是整个部门的裁,19 日通知,20日就必须办手续走人。」 南方日报引述廖姓主管说,富士康公司与99%以上的员工都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长期劳动合同。

他说,由于公司目前仍生产部分季节性、消费类产品,所以也雇用了一些短期合同制员工,并与他们签订了三到六个月的短期合同,即所谓的季节性员工。年末合同期满,公司已经按照劳动法给予员工适当赔偿,与他们解除了劳动关系。

廖姓主管说,涉及这次短期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只有40多名员工,还有一些员工是转移到别的生产线,从事别的工作,绝不是外界所说的300多人被解聘。

他说,富士康公司每年都会招聘类似的季节性员工,合同期满后的季节性员工,也可在每年的旺季再前来公司应聘,公司会优先考虑聘用。

廖姓主管说,也许目前恰好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而且又发生过不少企业裁员规避新法的案例,所以这次富士康事件才会引起关注。

鸿海集团发言人丁祁安20日接受中央社电话查询时说,鸿海台湾总部对于这件事情没有任何新的发言内容,以深圳公司廖姓主管的说法为主。

富士康科技集团总裁郭台铭日前与集团的中国员工参加「劳动合同法」学习,主动与数万名已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余员工将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为主。

郭台铭当时承诺,「富士康非常支持劳动合同法,不会大量裁员。」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