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窑矿难矿主落网另批捕13人

山西新窑矿难矿主落网另批捕13人

山西经常发生重大煤矿事故。
中国公安部门证实,山西新窑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另一名被通缉的责任人已经被逮捕。

与此同时,山西省检察院证实已对这次矿难的另外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当中包括地方生产安监官员。

山西临汾市洪洞县新窑煤矿12月5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合共105名矿工遇难,另18人受伤。

中国官方新华社星期天(12月16日)报道,继新窑煤矿法人代表王宏亮在山西太原落网后,矿主王东海也在15日被公安抓获。

管有新窑煤矿的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宏亮以及矿主王东海对煤矿负有直接责任,两人在事故发生后潜逃。

公安部对两人发出了B级通缉令,悬赏每人5万元人民币进行缉拿。

批捕13人

另外,洪洞县检察院已对涉及这起特大爆炸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临汾市、洪洞县两级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已对被批捕案件开展工作。

新华社引述调查结果说,驻矿安监员范保英、刘庭事发前未经请假离开岗位,以致没能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事故。

包矿安监员马海强多次下坑检查,但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此外,洪洞县安监局左木南安监站站长宋跃鹏因对该矿越界开采未及时发现,且对派驻人员管理不严。

临汾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洪洞中队工作人员郝和平,对已发现的该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上述五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

矿长高建民和副矿长秦三顺等六人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另有两人分别涉嫌窝藏罪、隐匿罪和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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