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法庭立案调查江泽民被起诉案
西班牙法院11月底正式接受法轮功学员起诉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及迫害法轮功专职部门「610」负责人罗干的案件;接受所有受害者提供的资料。消息来源称,西班牙法院二号庭所有法官一致决定:西班牙司法必须调查这个在2003年10月15日由受害者提交的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的种族灭绝罪行;并宣布江泽民丶罗干必须接受西班牙法院对其群体灭绝罪丶酷刑和反人类罪的调查。
西班牙宪法法院并特别强调:「中国没有签署国际宪法通过的罗马条约的这一事实,也无疑明确的说明了必须由其它国家司法程序的介入才能停止这场群体灭绝,因为在中国国内是没有可能对如此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进行调查的。」
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教授邱宏达表示,西班牙法庭审理对中国官员的起诉是有国际法依据的。他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群体灭绝罪的公约决议就是国际法,现在很多国家都将此公约应用在本国的法律当中,这具有普遍性的管理权。
原告的律师卡洛斯表示,过去的几年里,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江泽民几次以外交豁免权而逃脱其它国家对其司法调查。但这些在西班牙不能成为理由,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高官可以随意犯下谋杀丶酷刑或利用权力恐吓公民的罪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总统拥有杀害和折磨公民的权力。不论是谁犯下这样的罪行,都绝对逃脱不了西班牙司法的审判。
据悉,2002至2007年间,法轮功修炼者在全球30个城市和地区,发起50多个控告江泽民的刑事和民事诉讼,被称之为21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
分析人士指出,西班牙法院的决定,标志海外诉江案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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