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世界人权日”回首中国今年人权状况

 2007-12-09 02:0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就在十二月十号“界人权日”到来之前,中国三位维权律师莫少平、滕彪和李劲松荣获法国人权咨询委员会的人权奖。他们的获奖再次引起人们对中国现在的人权状况的关注。2007年已经接近尾声,自由亚洲电台的申铧将和几位中国人权领域的活跃人士一道回顾一下中国人权状况在这一年的起伏发展。


 
图片:普法日前夕在北京上访的人士举行申冤节活动(12月3日法新社)


莫少平等三位律师的获奖,是中国今年一连串的维权人士、狱中良心犯荣获国际上各种奖项的最新一起。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曾金燕夫妇,中国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中国艾滋病活动人士高耀洁,正在狱中服刑的记者师涛等等今年都曾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与奖励。随着奥运会2008年8月要在北京召开,中国的人权状况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曾经是中国最早一个替政治异见人士做辩护律师的莫少平在总结今年中国的人权状况时表示,在法律制订方面正在完善,但是有法律,还没有法制:

“2007年从民主、法制和人权的角度,从纵向来讲,都是有进步的,这无可否认。五几年的时候,只有一部婚姻法和宪法,到现在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比较健全的。但是,他是有法律,但没有法制。”

司法系统不依法执法,这是中国人权状况不佳的一个方面。在北京维权人士胡佳看来,2007年,中国政府对人权的侵犯达到了一个高峰:

“当局也曾公开地讲2007年是奥运备战的关键一年,2007年整个而言,政府加大压力,尤其是围绕十七大过程中把人权镇压推向一个极致。然后在2007年中,大肆抓捕上访人群,压制民间群体活动,包括像知识分子包遵信先生去世的阶段都令当局大为紧张。我觉得2007年是人权侵害达到高峰的一个阶段。”

胡佳本人的经历也许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他今年已被公安方面软禁六个多月,每天门外有多达十几名警察把守,没有外出的自由,不时还要受到警察的殴打。不过,胡佳认为,2007年在人权方面受到打压最重的要数全国成千上万的访民:

“这些上访群体生活困苦、地位低下、健康状况不佳,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他们在北京这些地方或者说在各省的省会城市、政府所在地受到政法部门、信访部门非常严酷的镇压。我觉得用镇压这个词是非常贴切的,毫不过份的。那些手段相当残酷,被抓被绑被殴打被处置,甚至有些人被打死,弃尸街头的很多。”




图片:记者赵岩的代理律师莫少平在接受记者采访(06年8月法新社)


老百姓有了冤屈,当地政府不解决,司法之路又走不通,就纷纷跑到北京城,希望找到一个“包青天”。但是在北京,他们往往被家乡政府的截访人员抓回家乡,被送进所谓的“学法班”关押起来。湖北郧西县的访民郑大靖今年先后两次在北京被截访回乡,关在学法班,失去行动自由。

莫少平还提到另外一个受到政府严厉打压的领域-言论的空间正在日益缩小:

“言论表达,公民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新闻自由报道所看到的,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这些方面我觉得做得非常欠缺。特别是,虽然现在有网络,但是中国对网路的审查、对网络的监控是越来越严。很多信息实际上是中国国内的民众根本就得不到的。”

不过,四川的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的负责人黄琦在这方面则有不同看法:

“我举个例来说,在上个世纪有很多词汇在网上是见不到的,今天在国内论坛各种各样的文章相对以前更容易发布开来。再举个例子,我们天网曾经有个文章,叫“七个炸药包投向书记、县长”。后来我们在国内论坛上搜,曾经在国内网站上大概就搜出有关键词的有7000多篇。我想这种情况在以前的中国是无法兑现的。” 记者:“你说的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事情?” 黄琦:“今年3、4月份。“

中国共产党在今年十月份召开了十七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成为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中国的社会中仍然存在很多不合谐音,其根本原因都和政府官员的不作为息息相关。胡佳估计,中国政府的策略是在2006、2007年用高压手段把不合谐音打压下去,进入2008 年后,为了给奥运会营造一个和谐的气氛,政府可能会有所放松。

来源:RFA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