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感动的“民主”

一个投票日,据报道,灌南县李集乡兴和选区的代表亲自到外出选民比较集中的的浙江省杭州市与选民见面,设立驻杭选民投票站,组织外出农民工参加投票选举。

为切实维护外出打工农民的民主权利,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做到这份上,真是让人感动啊……

说实话,以前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民主”二字的涵义,直到看了这则新闻,我才恍然大悟:“民主”大概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吧。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明确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一直以来,我们都吵着要民主,原来我们并不缺少民主——社会主义的中国本来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嘛,而且“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这难道还不够民主吗?

兴和选区一位58岁的在杭选民说,这是他今生的第一次投票。我真不知道他40年中10多次的“民主权利”怎么就没使用呢?幸亏当地政府深入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代表们惦记着还有那么多人无法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才使得这位老人家第一次投上了“神圣而庄严”的一票。所以这种所谓的“民主”,人们压根儿并不稀罕,否则也不至于代表们还要亲自“送货上门”。

人们对党赋予的这种“民主权利”为什么如此麻木?

根据中国的宪法,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最重要的政治权利。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人大代表候选人通常都是选区的党政“要员”,即使不选举,大家也知道结果。对于这种愚民的选举,人们早已不感兴趣。所以说到底,在中国,选举不过是一场毫无诚意甚至无耻的政治作秀而已。 至于人们享有的“被选举权”,不用多说,那更是天方夜谭。拥有这种权利的,永远只是一小撮人。作为普通人的你,决不用担心哪一天代表的“殊荣”会砸到你的头上,即使做梦都不会;你也不必向代表们提什么意见和建议,他们的议案通常也只是作show,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因此,你实际上并不拥有公民的最重要的政治权利,但示众的选民榜上,红底黑字的姓名却又提醒着你,你的确光荣地享有“最重要”的政治权利。

其实,我们是被判终生监禁、关在专制监狱里的一群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所以,我们仍要自由、要民主……(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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