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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数万,无棺以殡

作者:陆文  2007-12-02 10:5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代献县有一个官员,人称老王。此人能说会道,工于刀笔,常用文字陷人于罪。又善用心机,聚敛财富。但他每贪得一笔赃款后,就会遇到一件意外的事,耗去他相应的钱财。

有一天,献县城隍庙里的一位道童,晚上在庙里的走廊里歇息。忽然听到有两位神灵,像是办案的职员,拿着账本在对算。一个神仙灵说:“这人今年贪得的钱财很多,用什么办法,给他耗损掉呢?”另一个神灵说:“一个翠云就够了!不必再想别的办法去折损他。”

这个道童早就知道,庙里常有灵异的事情发生。所以也就不觉得可怕。但是,他不知道:神要耗损谁的钱财?翠云又是谁呢? 后来,过了一段时日,他听到一个传言,说:“ 老王贪恋一个年轻美貌的妓女,名叫翠云,花费了很多钱,几乎是一贫如洗了。”道童“啊”了一声,一下子明白了:原来如此!

再过了一些时日,道童又听说:老王长了一个大恶疮,无钱求医用药,日子过得很苦。此时老王己经失去了往日的权势,百姓们开始议论他,说:他前后整了多少人;害死了谁、谁、谁;贪了大约有“三四万金”…等等。 后来又听说:老王忽发“狂疾暴卒,竟无棺以殓”。意思就是这个老王:忽然发疯,暴病而终;没有棺材,光身而埋! (事据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一》)

笔者绎述了这段史事,不禁联想到:在中共治下,贪财枉法,过于老王其人者,很多!害死人命,犯下大罪,过于老王者,更多;所贪财钱,过于老王的“三四万金”者,更是多多! 清代的这个老王的下场,就是中共恶党贪官污吏们的必然下场!人们终有目睹恶党受惩遭报的一天。 那时: 中共贪官, 死得更惨; 暴疾突发, 死而无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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