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欧洲有些媒体报道,说是北京奥运期间会禁止运动员携带圣经等宗教用品入境,引起极大关注,美国有参议员要求中国驻美大使解释,也有基督教、运动员等团体表示抗议。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1月8日在记者会上否认该消息,并声称,"中国宪法保护中国公民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中国政府严格依法处理有关宗教事务,也将依法保障外国人在华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不过,同一天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主任李湛军表示,中国当局允许信仰主要宗教的运动员和游客在奥运期间携带自用的宗教物品入境。北京奥运村将设立各种宗教服务设施。但是,这一政策不适用于被当局禁止的法轮功团体。
李湛军和刘建超所说的其实并没有矛盾。谁都知道,宪法在中国只是一纸空文,关于宗教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从来就没有兑现过。第一句话是个点缀,关键是在第二句,严格依法处理有关宗教事务。在中国,只有被中共控制的七大宗教团体才是"合法"的,即使信仰中共声称合法的五大宗教之一但不接受这七大团体领导的都属于"非法",是随时可以被"依法处理"的。李湛军的讲话只不过是对中共一贯的宗教政策的具体说明而已。
不要以为事情到这里就为止了。被当局禁止的远远不只是法轮功。根据对华援助协会最近公布的中共内部文件,有多达十一类四十三种人被禁止参加奥运,其中也包括被"依法保障在华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外国人"。我曾经和一位著名的中国家庭教会活动家谈过中国的宗教迫害。他很感叹的说到,至少中共还公开承认在迫害法轮功,全世界也都知道,而中共由于有效忠它的"宗教团体"做幌子,根本就不承认对家庭教会的迫害。
要想在中国成为宗教信仰被保护的公民,就必须加入党组织办的宗教组织,要"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可是,佛教讲的是来世,基督教天主教的讲的是天堂,有社会主义共产党什么事儿?再说,让"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来决定哪种宗教合法,哪个神可以信,怎么个信法,总觉得荒唐的可以。
对于中共而言,只要把各种宗教信仰团体、不同政见者、国外支持中国人权的团体个人划到"邪教"、
"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敌对势力"或"民族分裂分子"的范围,就可以轻而易举的"严格依法处理"了。
10月30日,联合国大会192个会员国通过国际奥委会提出的决议案,承袭古希腊传统,"基于奥林匹克休战协议,倡导一个平和融洽的文化。"决议并要求所有国家明年第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期间恪守停战协定,并签署支持北京奥运的主题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维护北京奥运与残障奥运期间的和平。
这个决议案竟然是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向大会宣读的。不知道被禁止在奥运之外的法轮功学员、十一类四十三种人和北京奥组委属不属于同一个世界,被以奥运名义拆迁的数十万北京居民和拆他们房子的刘淇们会不会有同一个梦想。
当然,国际奥委会会说这超出了他们的权限范围。那么给个简单的,国际奥委会愿不愿意在联合国休战协定决议案上加上这么一条呢:基于奥林匹克休战协议,主办国当局在运动会举办期间对本国人民休战。也许,这个要求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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