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亚洲女首富龚如心的遗产争夺诉讼星期一(11月19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龚如心生前被称为香港最富有的女人。
这次庭审主要处理商人陈振聪要求委任独立遗产管理人的申请。他早些时候要求法院批准他委任遗产管理人,保护龚如心的动产、不动产、联名资金和物业等遗产。
这次诉讼吸引大批媒体记者采访,法院事前特别发布新闻稿,宣布预留让记者旁听的坐席。
据香港媒体报道,声称是龚如心遗产继承人的陈振聪没有出席聆讯,只委派助手和代表律师出庭。
其余出席聆讯的还有华懋慈善基金、香港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和龚如心家翁王廷歆三方的代表律师。
陈振聪的律师在庭上提出在诉讼期间委任中立者暂时管理遗产。华懋基金的律师认为原则上没有这个需要,但不会反对这个申请。
陈振聪的代表律师在庭上也指责王廷歆跟龚如心的遗嘱无关,批评他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参与诉讼。
律政司司长黄仁龙的代表律师表示将协助法官处理案件,但是没能回答主审的高等法院法官张举能询问律政司在这起案件的角色。
张举能法官之后决定休庭,案件定在12月10日再审。
"争产续集"
香港华懋集团原主席龚如心今年4月去世后,华懋慈善基金表示拥有她在2002年立下的遗嘱。
陈振聪随后声称拥有龚如心在2006年订立的遗嘱。
华懋基金和陈振聪先后向法院申请了承办龚如心遗产的"知会备忘"文书,随后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和王廷歆也分别申请了"知会备忘"。
在香港司法程序下,任何个人或单位提出接管龚如心遗产,必须通知递交了"知会备忘"的单位,如果遭到反对,就会启动正式诉讼程序。
这次诉讼普遍被视为龚如心生前与家翁王廷歆争夺失踪丈夫王德辉遗产的马拉松诉讼的"续集"。
龚如心与王廷歆的争产诉讼纠缠8年。香港终审法院最后在2005年7月裁定龚如心胜诉,获得王德辉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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