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确定外商投资矿业领域

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今天在北京指出,中国已经确定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领域,其中石油、天然气的探勘开采鼓励外商投资。

中新社报导,汪民是在第九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开幕式作主旨发言时透露这项讯息。

汪民说,中国国务院已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强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商务部则新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确定了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

其中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非常规油气资源、铁矿、锰矿的探勘、开采及选矿、加工,列为鼓励类。

特殊和稀缺煤种,金、银、铂族等贵金属和金刚石等,以及磷矿、重晶石、硼矿、天青石等矿产的勘查、开采,铜、铝、铅、锌、钨、钼、锡、锑等有色金属的冶炼,稀土冶炼、分离,列为限制类。

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稀土勘查、开采、选矿,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冶炼、加工列入禁止类。

同时,对于鼓励和限制类的具体目录,分别订定了中外合资、合作方式和中方控股要求。

汪民指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政府将坚持“立足国内、互利合作,加强勘查、集约开发”,以及“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范管理、促进和谐”的方针,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矿业运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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