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翎:最值钱的帽子
六品吉服冠(暖帽)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服饰也在不断地变化发展着。到清朝时,服饰从无到有,经过了很漫长的演变,变得更为系统了,尤其是对官员的服饰有极其严格的规定,依照品质、数量、颜色的不同,对官位的大小加以区分,滥用不得。甚至,对帽子上的一颗小小的顶珠也有了各种规定。被赐三眼花翎,乾隆至清末只有七人,是千古犹荣的恩宠。什么叫三眼花翎?清朝官员的官帽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清代男子的官帽,有上朝时戴的朝冠与平常佩戴的吉服冠两种,即有礼帽、便帽之别。礼帽俗称“大帽子”,又分为冬天所戴的暖帽和夏天所戴的凉帽。暖帽的形制多为圆型,周围有一道檐边,材料多为皮制,也有用呢制、缎制及布制的,视其天气变化而定,颜色为黑色为多。凉帽的形制则为无檐,形如圆锥,俗称喇叭式。材料多为藤、竹制成。外裹绫罗,多用白色,也有用湖色、黄色等。上缀红缨顶珠。
清朝官员的官帽的最高之处装有顶珠,帽之顶珠是区别官职的重要标志。朝冠的顶子分为三层,上为尖型宝石,中为球型宝珠,下为金属底座,用所饰的珍珠(东珠)的数目来加区别。亲王冠顶装饰有十颗东珠,亲王的世子冠顶装饰有九颗东珠,郡王的冠顶装饰有八颗东珠,贝勒冠顶装饰有七颗东珠,贝子的冠顶装饰有六颗东珠,镇国公冠顶装饰有五颗东珠,辅国公,不入八分公以及民公冠顶均装饰有四颗东珠。侯爵的冠顶装饰有东珠三颗,伯爵的冠顶装饰有东珠二颗,一品官冠顶装饰有东珠一颗。一品以下不能镶嵌东珠,改为其他小宝石。按照清朝礼仪:一品官员顶珠用红宝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阴文镂花金,九品阳文镂花金。顶无珠者,即无品级。
在顶珠下有翎管,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又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
清初四大汉王之一的平南王尚可喜,所戴的帽顶上的红宝石是顶珠中最高级的
可别小看了着根小小的孔雀羽,他在当时可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不是一般官员所能佩戴的,随意佩带是会被严行参处的。如果有官员因事被降职或革职留任,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常严重的处罚,有可能一辈子难以翻身。因为把顶戴的花翎拿下,表示解除他的一切职务。
花翎的孔雀翎上还有一个眼状的圆,一个圆圈算一眼,因此花翎又分为单眼,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据有关史料可知,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据《啸亭续录》记载,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在当时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按照清朝的规定,清初时亲王、郡王、贝勒本来是不用戴花翎的,也许是因为花翎在当时太过高贵,甚至成为一种时尚,乾隆年间,许多人以兼任内大臣等职务为由乞翎。此后亲王、郡王、贝勒开始佩戴三眼花翎。有资格享佩戴花翎的亲贵们,想要正式佩戴上花翎,还需要在十岁时经过骑、射两项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戴上花翎。
但后来,花翎赏赐渐多,不仅亲贵大臣可以戴用花翎,有显赫军功者也可以戴用了,考试也就取消了。
施琅
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在降清后被赐籍汉军镶黄旗。康熙年间,施琅在平定台湾时立了头等大功,得到了康熙帝的赞赏,被封为“世袭罔替”的靖海侯。但施琅却上疏,力辞侯位,而恳切要求“照前此在内大臣之列赐戴花翎”,拿封侯去换取一枝花翎,可见花翎在的尊贵地位。后康熙特旨许之。
自施琅始,清朝统治者开始把花翎赏赐给对封建王朝作出特别贡献的官员。乾隆帝曾宣称:花翎可“特赏军营奋勇出力之员”,并规定,“如有建立大功,著有劳绩,理应戴用(花翎)者”。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新疆张格尔叛乱时,道光皇帝“锐意太平,望捷若渴”。有一位老司员,平常行止都在他人之后,被人鄙为“寒伧翁”。当擒获张格尔的捷报传来时,官员们都已回家,只剩这位“寒伧翁”仍在公署,于是派他去报捷。道光皇帝听到平张的捷报后,一高兴便下旨:“报捷音者,赏戴花翎,着军机处行走。”也就有了既不是亲贵大臣,也不是显赫军功者戴花翎的特例。
道光后期,花翎的赏赐范围渐大,各方面对国家有功之人均可赏戴花翎;而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因国库空虚,还出现了捐翎的例制,花翎为七千两实银,蓝翎为五千两实银,不准折扣。广东洋商伍崇曜、潘仕成捐十数万两银子,曾被赐戴花翎。
花翎的赏赐范围随扩大,已远不及之前尊贵,可以说,清朝官员的官帽的价值,随着清王朝的衰落渐渐地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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