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企吞逾千万资产 责任人获刑

 

中国广东一家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私自侵吞巨额资产,有关责任人被判刑。

原广东省佛山市地区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在2001年转制期间,有关领导截留、隐瞒、私分了国有资产1411万元人民币。

官方新华社周五(12日)报道说,全民所有制的佛山市地区工业贸易有限公司,2001年1月经佛山市工业投资公司批准立项进行企业转制。

同年10月,佛山市地区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全体员工共同参股、全资购买公司国有资产的形式转制,一个月后成立佛山市盈通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转制期间,劳勤丰、李励萍与公司领导班子另外两名成员集体讨论后,决定截留、隐瞒、私分公司的部分财产,以解决转制职工入股资本、转制后新公司的经营及职工生活问题。

混水摸鱼

据检察机关人员介绍,由于劳勤丰、李励萍二人实际上掌握着公司的决策权,同时其方案使得公司全体职工都能低价获得股权和非法奖金,所以另外两名领导成员没有提出异议。

该公司随后先后隐瞒了在香港两家公司代开信用证的保证金400万元人民币、350万元港币,位于香港九龙的住宅一套价值人民币92.43万元,以及四台车辆。

有关人员还先用公司账外资金人民币266万元购买地皮一块,再在公司财务账中重新开支,从而截留该笔款项。

他们后来分别以“风险金”抵减股金的名义和以“职工借款”的名义,从截留货款形成的“小金库”内向公司全体员工分两次发放合共人民币246万元。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公司总经理劳勤丰、副总经理李励萍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半,并分别处以10万元和8万元的罚金。

此外,法院下令没收转制后的公司退赔的赃款1300多万元,以及一套在香港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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