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贿赂第一案竟是匿名举报信的功劳
近日《检察日报》披露,「京城商业贿赂第一案」竟然是被一封仅34个字的匿名举报信牵出的。
报导称,2004年6月下旬,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接到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转交的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上仅写着「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用巨款购买房屋,明显超过他的收入」几个字。反贪局上层认为这可能是个大案,很快立案调查,发现温梦杰确实在2002年11月以其妻子的名字购买了北京建外SOHO社区上千平方米、价值3千余万元的3套预售商品铺面房。
另外侦察人员认为温梦杰的行踪很反常,不按正点上下班,有时表现出看周围有没有人跟着他,因担心他出逃,于是他被刑拘。最后查证,温梦杰1999年初当上科技处处长后,对一些大的设备采购、软体开发交易都要染指,1999年2月至2004年初,温梦杰向多家单位索贿15笔,金额高达1,073万元。今年9月11日温梦杰被执行死刑。
据办案人员称,大陆刑法明确规定,受贿10万元以上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该案是北京市检察机关自行侦查,并经判决认定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一审、二审都判处死刑,是判处刑罚最重的商业贿赂案件,被称为「京城商业贿赂第一案」。
根据这么简单的匿名举报信即刻立案调查的案例在大陆实属罕见。而目前因非法房产开发失去土地、工资被扣押等原因上访的人提供的情况,远比匿名举报信要具体详细的多。有民众指出,当局反腐徒显悲哀,其实连匿名举报信都不用,就查一下谁买了那些高级小区的房子,保证能查出一大把比这个还大的贪污案,温梦杰只是倒霉,因为这是上级「转交」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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