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与「上访村」

中共「十七大」将于十月十五日召开,而「和谐社会」也成为「十七大」的主轴。在这之前,中央要求各级党委为「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政治与舆论环境」。因此,据媒体报导,中共似乎决心在「十七大」召开前,将北京上访村拆除,使外地访民绝迹于北京。

「上访」原指「信访」制度的一环,也就是社会成员利用写信或走访等方式,向社会管理者反映问题和意见,进行利益表达的一种活动。「信访」最初的制度设计基本上以越级信访、高层直接办理或检查催办为前提,目的是避免中下层官僚组织的懈怠、勾结与跋扈,其原理与传统的行政司法体制中的越级申诉、进京鸣冤等也一脉相承。可见下情上达、上行下效是从古代「京控」到当前「信访」制度设计的核心价值。

然而百姓提到「信访」,想到的总是千里迢迢的「走访」,大多数诉求都涌到中央,主要起因于群众对中下级机构的不信任,以及藉助「上旨」加强自己相对于下级官僚或强势群体的谈判地位的策略。老百姓抓住这根「救命稻草」的逻辑非常简单:谁有权任命官员,谁就有能力约束官员。上访者倾向于相信,他所反映有问题的政府,跟其上一级政府免不了要「官官相护」,而最没有「官官相护」嫌疑的是中央政府。但依据制度逻辑,最终还是由县政府来处理乡镇政府。上访者也明白这一点,但如果有更高级政府的「尚方宝剑」在手,下级政府在「官官相护」的时候便会有所忌惮。这也是北京「上访村」的成因,由于邻近两个中共中央机关的信访接待办公室,自文革至今,一直都聚集了许多上访者。

对于上级政府来说,上访者所提供的个案汇总,是可以作为发现总体情况的依据。对上访者而言,他会有意识地把自己的个案问题普遍化,以期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而集体上访和反覆上访就是一种向政府和社会表明问题普遍和严重的有效手段。一旦一起集体上访的个案得到优先处理,产生的示范效应往往鼓励其他上访者群起仿效。这就是民间流传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上访经验的由来。

中共2005年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建立了「各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这样就迫使地方党政想尽一切办法压制民众进京上访,最为常见的是采取各种手段打击迫害信访公民。调查表明,一些地方政府使用暴力等手段拦截上访人(称为「劫访」)进入上级党政机关已是公开的事情。依据大陆官方数据,土地徵收徵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和破产、涉法涉诉等突出问题,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重点。随着「十七大」与奥运日益临近之际,社会问题对执政者而言变得更加棘手。一方面大陆当局在奥运期间必须给予外籍媒体相当程度的自由,又担心人民会利用这一监控「空隙」,揭露国内的社会问题。因此,这一段期间包括对上访群众的压制、对宗教与网路控管等戕害人权之措施,值得关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