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一家媒体报道,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不批准任命许庆生职务的议案’,决定不批准任命许庆生的郴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但该报道未提及不批准的原因。
‘不批准’情况不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一位杨姓副处长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一级人大选出的官员必须经过省一级人大批准。如果是省级人大作出‘不批准’的,市级人大必须就该职位重新确定候选人,组织再选。
杨副处长表示,在省级人大审议下一级人大提请的人事任免时,由省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议案是一个法定程序。一般来说,省级主管部门会综合对审议对像的考核情况,向省人大提议‘批准’或‘不批准’。不过,一般来说,提请‘不批准’的情况不多。
郴州检察长1月上任
据悉,今年1月1日上午,郴州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郴州市三届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许庆生被任命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检察官法》第12条规定,这次会议选举产生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人大常委会公布。
郴州因腐败案出名
据悉,郴州––湖南的南大门,是中国通往广东沿海的咽喉要冲。因其矿产丰富,有‘煤炭之乡’、‘有色金属之乡’、‘非金属之乡’的美称。近年来,郴州之所以出名,却是因腐败案。
2006年5月24日,郴州前市委书记李大伦和其妻陈立华、儿子李锐被湖南省纪委专案组带走,6月1日被‘双规’。8月30日湖南省委完成‘关于李大伦案初步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形成于7月4日李大伦案移交检方之前,由湖南省纪委、省检察院联合完成。
据调查结果,李大伦、陈立华夫妇共收受贿赂1325万元;另有党政干部以拜年、贺寿、出国、儿子留学等名义所送的600多万元未计入贿赂总额中。李大伦家庭存款3200万元,目前已冻结其中的3155万元,计为‘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而继李大伦之后,郴州市国土矿管局党委书记杨秀善、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以及20多名民营企业家相继被查。此案已波及当地党政干部、商界人士逾150人。
有勇气也要有理由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不批准任命许庆生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对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的检察长人选不予批准,在地方人大常委会活动中恐属鲜见。个中无疑折射湖南人大敢于‘说不’的勇气,值得肯定。然而,在这则新闻的跟帖中,相当多的网评发出这般声音,湖南人大敢于‘说不’固然可贵,但为何‘说不’没有给公众一个清晰有说服力的说明,就留下遗憾。
人民代表大会更应向人民透明
作为地方人大,应以法律为依据,以尊重事实为准绳,不能一概‘说是’,也不能随心所欲‘说不’。但是,对来自经下级人大选举产生的检察长人选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就需要向公众交代为何‘说不’的理由。时下人们常说,打造一个透明的政府,这是对的。但同样应该打造一个透明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谓之‘透明人大’,也就是把决定事项的过程、结果及其原因一并公布于众。其中,依法对‘一府两院’提请作出决定是一个方面,而迅速向公众公布决定的理由也是一个方面。而对后者,一些地方基层人大似乎还相差甚远。一些基层人大常委会常以与同级政府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保持一致’为由,对某些有重大疑问的提请往往采取眼闭眼瞪或沉默寡言的态度,这样既无助于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监督,也失去了公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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