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黑社会 人大副主任被判死缓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28号对原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凤山家族涉黑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23名被告分别被宣判,其中徐凤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子徐伟犯故意杀人罪等罪,被判处死刑。

徐凤山,捕前系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市工会主席。因涉嫌受贿,于2005年7月25号被长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5号被批准逮捕。被告人徐伟,系徐凤山长子,捕前系榆树市热力公司副经理。因涉嫌敲诈勒索于2005年6月1号被长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经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7月8号被逮捕。

徐凤山在任榆树市人大副主任期间,榆树市决定徐凤山为招商引资及港榆宾馆建设项目负责人。当投资方撤出后,徐凤山个人接替该工程,并利用港商之名欺骗政府,造成该项目还有港商投资的假象,在没有港商及域外投资的情况下,徐凤山多次与政府谈追加优惠政策,骗取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给投资商,所划拨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规费等 2380多万元。

新华网报道,今年4月10号,长春市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徐凤山家族涉黑案。因徐凤山曾担任过榆树市副市长、九台市代市长,此案影响极大,被列入公安部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由于案情复杂,共有23名被告,历时4天公审方结束。

法院认定徐凤山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徐伟犯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死刑。其他21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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