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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刊物批评地方官员让商人享有特权

 2007-09-30 00: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媒体最近批评地方政府把纳税大户提供特殊的优惠政策不符合社会正义原则,违反了法律的平等性和“依法治国”的原则。

北京出版的《法制日报》本周发表一篇有关地方政府为大企业提供特殊优惠的文章指出,中国的地方政府之所以把纳税大企业奉为上宾,给企业主开出种种特定的优惠政策,是因为那些地方政府一味盲目追求GDP增长,为发展经济不择手段。这样做不仅政府越权,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商业环境。

文章举例说,河北省邯郸市近期给重点企业发放特权车牌;福建省漳州给纳税大户企业主的子女在全国高考成绩中加20分等。

文章认为,这些地方官员缺乏法律意识和民主执政观念,是以长官意志代替依法执政,不但不符合民主决策的原则,程序也不正当。政府如果要动用纳税人的钱为特定人设定某种特权或待遇(如派出警察专门保护),要免除特定人的法定纳税义务(如减免税负),要豁免特定人违法的法律责任(如减免刑罚、行政处罚),必须经过人民代表机关的讨论或同意,否则就有滥用公权之嫌。

美国中文互联网杂志《中国事务》的主编伍凡先生,就中国各地大肆泛滥的官商勾结现象表示---

伍凡:“现在中国的很多问题是由地方政府造成的,虽然中央有这个命令,那个命令,地方是不听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纪委一再公布要惩治这个,惩治那个,最近宣布上海一个区委书记,原来是陈良宇的秘书,官商勾结被判了无期徒刑,他的部下判了十几年徒刑。因这个案子有名,所以就公布了,现在很多东西不敢公开,因为一公开就会民怨满天,所以现在把媒体控制得紧紧的。”

海外媒体《亚洲时报》星期四的相关报导指出,中共十七大召开在即,各界都关注中共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的问题。据官方的说法,“科学发展观”也包括“依法治国”。然而,在中国各地发生的给予大企业、大老板特殊优惠的问题,反映出要落实“依法治国”,的确存在不少挑战。

更突出的例子是前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和一批上海官员的案件。其中也涉嫌官员与不法商人勾结,炒作房地产和把社保基金投入股市图利。甚至让涉经济犯罪的商人周正毅在狱中还享受特权。优待这位不法商人的监狱官员已被判刑。在美国的律师刘俊国表示,中国的一党专制制度很难做到“依法治国”---

刘俊国:“胡锦涛想依法治国,都没有办法,因为首先他自己都不遵守法律,最高的法律是宪法,宪法里面给与人民那么多的权利,最重要的一个权利就是言论自由,还有新闻自由,他首先就把它扼杀了。另外一个说要依法治国,政府如果有绝对的权力,人民根本就没有说话的权利,没有办法监督政府廉政和依法治国。不管是十七大、十八大,最关键的是中国政府如果不实行政治体制改革,还依然独裁,专制,不给人民基本的权利,那就根本没有办法施行法制。中国现在的反贪什么的都是共产党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并不是人民有了权力,政府要廉政了。”

目前中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各级官员对大企业、大老板的特殊优待所造成的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歧视,也在助长社会的两极分化。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月份警告说,如果政府不能找到遏制两极分化加速的有效途径,2010年之后,中国的贫富悬殊有可能激发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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