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法接受境外采访被以散播谣言罪传唤

湖北潜江维权人士姚立法星期二遭公安以涉嫌散布谣言传唤,所指的是他接受本台采访时的言论。姚立法指出中国相关治安法的解释公民接受媒体的采访不属于散播谣言范畴,公安的传唤是错误执法。

 

图片:湖北潜江维权人士姚立法(大纪元网)

湖北潜江民间法律专家姚立法星期二下午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散布谣言罪进行传唤,所指的是他上月接受本台采访谈潜江公交改制的问题。姚立法当晚对记者讲述经过:“传唤理由说我涉嫌散布谣言,说我接受了自由亚洲电台的采访,他把两份文件读给我听不给我看,一份是自由亚洲电台对潜江公交改制的报道,以及潜江公交车主们与警察发生冲突妇女被打伤的两个文字报道。我想是中宣部或是国安部传下来的,他不给我看。后来他就把互联网上自由亚洲电台报道的内容播给我听。他就是威胁首先说你为什么要把潜江的事件搞到境外媒体,第二你为什么要这样说政府的问题,我说我找过国内有关媒体,没有一家愿意采访没有一家敢关注这个事情,我凭什么不能向国际媒体反映?他说你违反了新闻法。我说你不要乱说,中国还没有新闻法的。”

记者当天致电负责传唤的治安大队副队长王茂松队长询问。

记者:今天你们因为姚立法先生接受本台采访说的一些话对他进行传唤,想问一下你们对我们台的报道是不是有什么意见?

王茂松:他接受你们采访是可以的。但是采访过程中他所向你们反映的情况必须得到他自己的证实,他自己都没有证实的情况肯定是不能向外面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的。有什么事的话明天上午再打电话吧!”

对此,姚立法反驳道,且不说他是经过调查才说的那番话,单这条散布谣言的罪名就不适用于公民接受媒体采访的这一情况,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民解读上面说得很清楚,所谓散布谣言不是针对公民接受媒体采访的,这是根本点。它说的是捏造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并向他人进行传播的行为,首先我没有捏造事实,第二,我没有向他人传播,我是接受媒体的采访。所以说我的行为不是他公安执法的对象,他执法是错误的。我说你认为是造谣,首先应该起诉自由亚洲电台,我是第三者。他说我们不会起诉的,我说,你没有理由起诉。”

姚立法说,这是他首次被以对媒体的讲话为由进行传唤,他认为这种威胁几位外国媒体采访大陆维权事件设障,也打压了本地的维权声音:“中共十七大即将招开,他们还是很担心害怕一些事情被国际媒体曝光;第二个方面潜江公交改革,一些车主在不满意的情况下还可能与自由亚洲电台联络,他们还是担心这个。其他车主应该也给他传唤了,他说他有很多材料的人家都已经说了。 我姚立法还是对相关法律比较熟悉的人他都敢这样明目张胆的,非法的来威胁,对普通民众他们更是放肆了,这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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