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路先生,你是反华份子吗?

刘路先生看到本文题目,一定会很奇怪,我刘某人给郭国汀和高智晟二位律师戴上“反华份子”的帽子,我怎么会是一个反华份子呢?你们一定弄错了,只有我刘某人才有权力和资格给别人戴“反华份子”的帽子,别人休想抢夺我这个权力!

喂!先生,别忙,你能不能告诉读者,你凭什么标准和事实来给郭高二位律师戴上“反华份子”帽子?

在此,我想对“反华份子”这顶帽子下一个简单定义。

何谓“华”?所谓“华”应该是指“华夏族”的简称。5,000年前,生活在亚洲黄河流域的一支民族,之后逐渐繁殖扩大到中原地区。经过5,000年的发展,才达到中国目前的现状和版图。这支民族的文化、历史和生活的土地也就是泛称为华夏族裔、炎黄子孙、中华民族、中原大地、中华文化、华夏文化,五千年中华文明等等。近百年来,建立了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何谓“反华”?所谓“反华”应该是指反对中华民族、反对炎黄子孙、反对中华大地和反对中华文化,以及出卖中华大地等中的任何一项,都应该被指责为反华分子或反华集团。

我们来看看近百年来,是谁干了反华的罪恶勾当?

首先是谁出卖了中华大地?

● 八年抗日战争前,1933年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县成立,其政治口号:“打倒蒋介后,保卫苏联”。此时,日本己占领东三省、华北和上海。中国共产党就是如此为苏联主子卖命,反对中华民国,不保卫中华民国而保卫苏联。这应是反华罪行之一。

● 八年抗战期间,中共执行毛泽东的“一分抗日、二分周旋、七分发展”的政治路线,从不积极抗战。蒋介石国民政府领导全民抗战,在以美国为首反法西斯同盟国家的全力支持下获得八年抗胜利。此时,毛泽东向全世界吹牛皮,声称“中国共产党是八年抗战领导力量,是中流砥柱”。1946年从重庆谈判回延安,发表“重庆谈判”讲话,批评蒋介从山上下来摘挑子,要获得抗日战争胜利成果。而事实上,毛泽东领导的中共在八年抗战期间,时刻利用苏联援助,准备抗战后夺取全国政权,八路军、新四军仅用一分力量抗击日本,而用七分力量擴大军队和地盘,这实为卖国行为。中共伪造抗战历史,掩盖罪恶,这是中共反华罪行之二。

● 满清末年,帝国列强要瓜分中国,清庭被迫签下不平等条约:北京条约、爱晖条约、天津条约和南京条约等。其中以俄国瓜占中国北方领土多达150万平方公里。1917年10月革命后,列宁宣布要废除中俄两国间的不平等条约,归还侵占中国的领土。

清朝康熙年间和俄国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规定中俄两国的边界是在外兴安岭,也就是今天的黑龙江往北好几百公里。这一条约是用满文、俄文、拉丁文签订,还规定乌蒂河流域是中俄待议地区,但是后来1860年俄国人强迫清朝签订《爱晖条约》,规定黑龙江以北为俄国领土,乌苏里江以东是中俄共管。后来,连乌苏里江以东也被俄罗斯人拿走,占领了乌苏里江以东地区。

第二次大战后期1943年,美英法等国宣布废除他们与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唯独苏联仍坚持不平等条约,仍霸占150万平方公里土地。中华民国蒋介石国民政府不承认上述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毛泽东和邓小平政权也不敢承认上述不平等条约,但是,2000年,江泽民政权和俄国叶尔欣政权密秘签订“中俄边界条约“,江泽民承认了上述不平等条约,中国北方150万平方公里被永远割让给俄国。这是中国共产党统治以来最大的卖国行为,至今中共政权不敢公开承认,也不敢否认这个卖国行为。这是中共反华罪行之三。

其次,谁摧残和屠杀中华民族?

中共政权残摧和屠杀中华民族。自1949年中共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在历次政治运中,对地主、富农、资本家、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知识分子、宗教徒、法轮功修炼者、维权人士、退伍军人及六四学生等等被迫害致死,在农村强迫收购农产品出口造成大规模农村人口死亡,上述总计高达至少7,000万人口非正常死亡(请参阅张戎女士著作: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这是中共反华罪行之四。

再者,谁破坏和摧残中华文化?

中共自苏俄引入马列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推行唯物主义,消灭唯心主义,推行阶级斗争、强迫知识份子思想改造,打倒孔家店,消灭宗教。1966-1976的十年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最集中、最疯狂的反对中华文化的政治运功,妄图在中国大地沏底消灭中华文化,致使今日中国大陆社会道德日益败落低下,这是中共罪恶深重的暴行。甚至毛泽东和邓小平在生前都公开扬言:“死了去见马克思”。可见在他们内心是认为自己是信仰共产主义的德国人,而不是孔夫子的中国人。这是中共反华罪行之五。

中共的反华罪行凿竹难书,暂且以这五条为反华的标准。请问刘路先生,你给郭国汀和高智晟二位律师戴上“反华份子”的帽子的标准是什么?请列出来,他们有出卖中国土地、屠杀中国百姓,或者摧残中华文化吗?肯定没有。那你就是在给他们乱载帽子,和中共胡乱迫害知识份有何不同?你不成了中共的打手了吗?我看这顶“反华份子”还是退回给你这个帽子工厂老板,刘路你自己戴起来吧。

在刘路批判高智晟律师的奇文中,他指责高律师对北京奥运会的评论。在笔者看来,高智晟律师对北京奥运会的评论没有错,相反,刘路对奥运会的精神是一窍不通,毫无知识。2008年北京奥运会应该按照奥林匹克委员会宪章的基本原则来举办。

在此,笔者要引用奥林匹克委员会领布的奥林匹克宪章以下基本原则:

1.“奥林匹克主义是寻求创造一种以努力而得到喜悦的生活方式、教育价值的好榜样和对普世的根本道德原则的尊重。” (基本原则第一条)

2.“奥林匹克主义的宗旨是使体育活动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以促进一个维护人的尊严的和平社会的发展。” (基本原则第二条)

3.“任何形式的对一个国家或个人在种族,宗教,政治,性别的歧视,都不容于奥林匹克运动精神。” (基本原则第五条)

中共政权既没有按照奥林匹克宪章的基本原则来举办奥运会,尤其是没有遵守基本原则第五条;也没有信守2001年申请举办奥运会时,中共政权主动向国际奥委会承诺,要改善中国人权的诺言,以欺骗的手法获得奥运会主办权。相反,更变本加厉的镇压法轮功修炼者、地下教会成员、维权人士、民运人士和自由派知识分子及异议人士。并且,掠夺北京市民的土地和住房来举办奥运会。

刘路,我建议你细看腾彪和胡佳近日的文章 (奥运前的中国真相)之后,再来落笔撰文评论北京奥运,否则会引人笑掉大牙。

腾彪和胡佳的文章中开首写道:“你们或许在奥运会时来到北京,你们将看到摩天大楼、宽敞的街道、现代化的体育场馆和热情的市民。你们看到的是事实,但不是全部的真相;就像你们看到海面上的冰山一样。你们或许不知道,能够看到的这些鲜花、微笑、和谐与繁荣,正是建立在冤屈、泪水、囚禁、酷刑和鲜血的基础之上的。”写得多么确切啊!

中共政权提出一个欺骗口号粉筛北京奥运会:“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请问刘路,镇压法轮功的刽子手江泽民和法轮功修炼者是在“同一个世界”,拥有“同一个梦想”吗?;中共政权贪官污吏和中国普通百姓是在“同一个世界”,拥有“同一个梦想”吗?山西黑砖窑主和童工奴工是在“同一个世界”,拥有“同一个梦想”吗?根本不是。中共妄想用一个骗人的口号来掩盖屠杀、贪污和奴役事实,这是办不到的。正如希特勒和被屠杀的犹太人不在同一个世界,没有同一个梦想一样,二战之后希特勒的罪行揭露于天下。

刘路,你要替中共做打手和吹鼓手,那是你个人的德行,但你的言行伤害到高智晟和郭国汀律师,笔者看不惯,故略加评头评足一番,也请各位看官们议论议论,主持公道,维持舆论正气。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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