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外遇」就不算是外遇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有些可以为人知,有些却是希望藏一辈子,所以夫妻间该有的隐私权,比如钱物、个人喜好、要好的笔友甚至网友以及纾解情绪的秘密基地,应当彼此尊重。但就感情上而言,夫妻之情是互相的,也是只有彼此所独有的,所以在感情上有所保留或隐藏,对另一方来说都是一种残忍的伤害,虽然感情的隐私并不一定都要摊开来,但却要禁得起检验。  

 
这就像很多发生外遇的人的众口一辞:「我不过是精神外遇,又没有怎么样?」

 
其实,精神外遇就是一种感情的移转,如果感情不能专一,当然就谈不上长久,至少在这种感情基础上的爱开始变得脆弱且禁不起风雨甚至连风吹草动都可能岌岌可危。

 
所以当精神发生了外遇,不管你想不想维系夫妻的感情,你都会想方设法隐藏这段外遇,希望它变成永远不被发现的感情隐私,当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是夫妻感情发生裂痕的开始,不知不觉中,你只会隐藏得更多。

 
我们都希望爱我的人能爱我一辈子,希望他永远不要变心;同样的,爱我的人也会希望我爱他一辈子,这是付出与回报。如果这种爱不是全部,哪怕只是分出一点点,也已经不再是百分百的爱情了。

 
所以夫妻之间可以保有自己的隐私权,但谈到感情,还是敬谢不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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