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沈阳警员高压电棍电击生殖器的人
郭飞雄妻子张青写给胡锦涛主席的公开信致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公开信
----申诉控告广州、沈阳警方相关人员对我丈夫杨茂东刑讯逼供及广州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法庭上伪证陷害
--呼吁当局无罪释放杨茂东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
我,张青,杨茂东的妻子。
我今天写信给您,是向您申诉控告我丈夫杨茂东羁押期间在广州和沈阳所遭受到极其严酷的刑讯逼供,并且控告广州检察机关有关人员7月9日杨案开庭时作伪证的事实。
您百忙在身,对杨茂东的事情可能知道不多,所以我认为有必要作一个背景介绍。
杨茂东,笔名郭飞雄,2005年9月13日因参与广东番禺太石村村民维权被拘捕,同年12月27日,无罪释放。2006年8月参与营救律师高智晟,于
2006年9月14日在广州家中被广州警方拘捕,控以非法经营罪。
2006年9月30日逮捕2006年11月30日警方要求延期侦查一个月。
2006年12月25日案件第一次交到广州市天河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07年1月19日广州天河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第一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2007年1月19日杨茂东被换押到沈阳。
2007年2月17日案件第二次上交广州天河检察院。
2007年3月1日广州天河检察院第二次以证据不足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2007年3月27日杨茂东从沈阳押回广州第三看守所。
2007年3月31日,案件第三次交到检察院,2007年5月14日广州天河检察院起诉。
原定于2007年6月15日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后延期至2007年7月9日开庭,当天庭审无结果。2007年7月底天河区法院通知,天河区检察院要求补
充证据延期两个半月。
在杨茂东被关押在广州第一看守所期间,多次爆出刑讯逼供的事实,被车轮战连续审讯13个日夜,被手脚穿插定镣在床上42日,被戴上脚镣100多日,被广州公安局九处恶警罗伟国等拔头发、搔痒连续侮辱20多日,在广州期间,杨一直是零口供,检察院两次以证据不足退回警方侦查,在5月14日检察院正式起诉,外界对检察院两次退查要求警方补充侦查后的证据充满好奇和期待,想看看到底有什么样的证据来指控杨茂东的非法经营罪。
5月25日下午,杨的律师胡啸去天河区法院阅读卷宗之后,告诉我有关会见的情形,并指出所谓证据是有一份不合情理的案情四要素都有的供述,时间是2007 年3月24日。我听说后,感到事情肯定很糟糕。以前在广州手脚穿插定镣在床上40多日,都是零口供,这次却出来这么个反常的所谓"口供",那么他一定是受到更加残酷到无法忍受的刑讯逼供。这让我对他的身体十分担心,5月25日是周五,接下来那个下着暴雨的周六、周日,对我来说是煎熬的两天,我心里充满了疑问和担忧。我陷入无尽的想象之中,一会儿认为那份供述是假,一会儿又坚信他一定是遭到严酷到超出人类良知和身体能够承受的底线的酷刑。我深知他的性格,坚韧、刚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在他所面临的环境,尤其是困境面前,他追求一种有美学高度的人性表现。抛开人类的权势、地位、金钱、名望这些附加物,仅仅作为一个人来说,他无疑是一个极为纯粹的人,他宽容、良善、有责任感、有悲悯心、是一个奋斗者。他尊重理解他人,对朋友,他还保有着让许多现代人不能理解的侠肝义胆,在危境中,决不丢下朋友不顾,在他23岁那年,他就这么做过,由此赢得朋友们的尊敬。
5月28日早上,律师会见仅半小时就出来,我问情况怎样,他并未回答我,直到走到看守所前的空地上,他才说,杨说他在沈阳遭到更加恶劣的刑讯逼供,秘密关押,常常自己都不知自己在那里,还有一次自杀未遂。我听他说到这儿,站在南方盛夏阳光下的我,感到脸上的皮肤发麻发冷,他为什么自杀?胡啸说,沈阳办案人用高压电警棍电击他的生殖器。我久久说不出话。
在风很硬,心肠更硬的东北沈阳警方败类警员手中,杨被安排与暴烈焦躁、彻底绝望的死刑犯关押在一起(番禺太石村事件遭拘捕时,他被关押在艾滋病毒携带者一起),躁狂的死刑犯要挖他的眼睛;而沈阳警方陶忠革、杨乃新专案组办案人用高压电警棍电击杨的生殖器,他在大年临近的2月12日晚上遭到如此残酷、下流的刑讯逼供。2月13日,他因承受不住如此非人道的对待,撞向玻璃,因玻璃是钢化玻璃,并未破碎,自杀未遂。
他在不许与家人通信的情况下,在遥远严寒的北方,在以凶悍残酷着称的沈阳警方手中,真是过生死年关啊!在那里,他可谓"老大老二"都受到及其严酷的对待。
这世界充满了荒诞感。
行文至此,这种感觉升起在我心中。我们似乎生活在一个无声无光的时光隧道之中,而不是生活在21世纪文明社会的地球上。自2005年他参与太石村村民维权以来,这二三年间,接二连三发生在我先生身上,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事情,简直传奇地像一幕幕快速闪动着凶恶镜头的无法苏醒的恶梦--2005年9月13日因太石村事件被拘捕,同年12月27日获释,2006年1月29日大年初一广州警方十多个警察和便衣组成的一伙人,贴身跟踪他,大年初六,广州警方在林和派出所门前动手殴打他。3月17日,不许他去北京工作,强行把他从湖北带回广州家中,在此之前,广州警方恶意破坏了我的工作,导致我失业,就在我们一家人被困在家中,无法工作,生活陷入绝境的此刻,3月20日,在广东番禺太石村民选举的当日,广州警方在我家门口当着两名保安,对着他的头脸给以毒打,打得满头满脸的大包,这有照片为证。2006年8月9日,他去北京,随行有6名便衣警察贴身紧跟,在火车到韶关时,火车上6、7名穿着制服的乘警以查票为由,要看他的车票,他们看过车票之后,说他的票是假票,要他下车,他说:我这不是假票,那帮人七手八脚就上来动手打人,当着车厢里100多乘客的面,凶暴毒打,并把他的皮带从腰间抽出,用这皮带把他的手反绑在身后,那一群人推推搡搡,他因为手被反绑着,身体被他们推得失去平衡时,无法用手支撑,导致头部着的,额角上撞破一个钱币大小的伤口,(有照片)他们把他带下火车,第二天把他带回广州家中。8月15日,高智晟被拘捕,杨茂东营救高。一个月后,9月14日,广州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他拘捕。拘捕他的方式可谓精心设计别具一格,他们利用早上我送孩子上幼儿园时,一对大个子男女,从背后叫我,我回头之际,那两名男女上前就架住我的两只胳膊,我说你们绑架呀,他们才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接下来,他们强行搜身,抢走了我的钥匙,用我的钥匙开我家的门,抓走我的丈夫杨茂东,接下来就是地毯式大抄家,从早上9点直到下午两点。
当时有许多带走物品没有写在扣押清单上,同时收走了我的电脑以及私人日记,约15万字的小说稿件《神秘之城》,虽多次要求广州警方归还,但我的小说稿件至今未还。
而所指控的事情是2001年夏天的一本杂志《沈阳政坛地震》。
拘捕之后,9月29日,律师会见,爆出他在里面十三个日夜被车轮战连续审讯,他绝食绝水15天,抗议政府镇压维权运动。后来在里面的日子里,他所遭遇到的是,手脚穿插定镣在床板上42天,去沈阳后,他被凶暴毒打,坐老虎凳,双手绑在后面吊起来,因为身体重量的拉力,肩关节承受过大压力而损失,最不可忍受的非人道的酷刑是,陶忠革、杨乃新专案组的办案人用高压电警棍电击他的生殖器。并且,他在8月7日对律师说,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这一恶行,对他的身体已经留下后遗症。
这一切对我们而言,就是一幕幕无法苏醒的恶梦。这两三年以来,是这些险峻而残酷的现实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成为我们生活的主旋律,这世界怎的会荒诞到如此境地?这究竟要把人逼向哪里?这一切,不是亲身经历,都会感到难以置信到匪夷所思的程度。
胡锦涛主席,我所见到的您是各大报上头版新闻上看到您沉稳微笑的面容,在国际国内新闻里看到您大国领导人举手投足间显示出来的风度,您总是与那些光明的事情和温暖的场景连结在一起,而我,在这里,在此刻,却不得不要向您陈述这件不忍卒听的事情,仿佛是发生在他世界里的事件,让您--人民所尊敬的国家主席,耳闻这样不堪出口的事情,我由衷地感到过意不去。
那种荒诞感,那种寒冷,那种痛苦,长久飘荡在我心里。多久多久以来,无法消弥。
我的生活里究竟发生着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和谐社会,它在吗?它离我的生活有多远?真正的人权离我们有多远?
人神共愤的是,在2007年2月12日晚发生用高压电警棍电击他的生殖器的酷刑之后,陶忠革、杨乃新得到了他们迫切需要的口供,可他们还不罢休,还不满意。在3月19日晚,他们再次把杨茂东用对待死刑犯的方式,用头套蒙住头脸,手绑起来,拉到上次刑讯逼供的秘密地方,再次暴打,并把电警棍伸到他的裤子里面,击打他的生殖器达五六分钟之久。那么这一次的所作所为,就不能仅仅用为了向上级交差所为的了,3月19日的这次行为,只能说明当事人下流、无耻、变态、内心阴暗。为人歹毒如蛇蝎。因为那完全是致人伤致人残的行为。他们在做了这样卑劣的事情后,还在大年前后,先后去杨茂东的哥哥家、姐姐家、广州我家,让我们看他们精心拍制剪接的录像,说他在沈阳生活得很好,待遇很好,与同仓犯人关系很好。
这样的欺骗,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忍受,这种在行凶作恶之后,敢在大年初三上我的家门大摇大摆地去欺骗人的做法,该是多么皮厚心黑的人才做的出来!
面对这样一帮达不到目的,就会致人伤致人残甚至于致人于死地的人,他彻底看清了,他在判刑后也会有这样的待遇,他们用花样翻新的酷刑对待他,所以他通过律师带话给我,他会被重判;判刑后不上诉;要求去新疆服刑;服刑期间不要家人来看,免得日后在监狱里被酷刑报复,导致身体伤残,家人看了受不了。听到这样的话,我的心如同跳动在针尖上......
他在警方手中,受到如此惨无人道的摧残,实在令人愤慨......
他向律师说,对于用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行为,他非常气愤,他说这类酷刑一定要向中央举报,要让这种酷刑在中国彻底绝迹,为遭受这种酷刑,他会抗争到底。
2007年7月9日,杨茂东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四楼第十一法庭开庭。
我出席旁听,目睹了法庭的审讯和控辩双方的较量。
在法庭上,杨茂东首先做了一个表述,他说:鉴于这十个月以来,警方175次的讯问,百分之九十是有关太石村村民维权的事情,这是明显的政治迫害,这是第一。第二,鉴于被关押的十个月以来,所遭遇到的不断升级的非人道的刑讯逼供,并且他多次向检察官投诉控告,包括在坐的两位检察官在内,检察机关没有给予任何回复,我对法庭的公正和权威表示质疑,因此我不会答法官和检察官的问题,只回答律师的问题。
法庭上,检察官出示了令外界高度关注,充满期待和好奇的所谓证据--十卷本每本200多页的卷宗都是证人证言,而唯一一份直接的物证是一份他改动过的修改稿,这可以并且只能证明他做过该杂志的编辑校对工作,与控方所控的非法经营罪,相去甚远。唯一能证明他有罪的是在沈阳警方高压电警棍的威慑下的供述。律师当庭指出,用刑讯逼供的非法手段所取的证,依法应不予采信。
控方在法庭上临时提供了另外两卷案宗,是专门针对刑讯逼供的。在那两本案卷里,他们列出许多所谓"证据",试图证明陶忠革、杨乃新等没有进行刑讯逼供。其中有在沈阳期间与杨茂东同仓的五人的所谓"证言",证明2月12日晚,3月19日晚,杨没有被带出去刑讯逼供过,根本没有在晚上讯问过,也没有听杨茂东说起过遭到刑讯逼供的事情,其中还有当事人陶忠革、杨乃新的"证言",声称他们自己没有对杨茂东刑讯逼供;甚至让沈阳看守所的检察官也出证,说我们从没有听他反映过被刑讯逼供的事情。
既然事情要以法律形式解决,就当严格依法办事,办案机关指控他有罪就当拿出货真价实、确凿有效的物证来办案,在没有这些有效的像样的物证的情况下,就把人首先抓起来,并施以严酷的刑讯逼供,迫使嫌疑人按照办案人员设计和引导的罪名承认自己有罪,警方以你不配合、不认罪我就把你往死里整的方式对待,再以这样屈打成招的口供作为唯一直接证据给人定罪。这是法律吗?是哪里的霸道法律?来自土星还是冥王星?这不是真正的法律,它有违法律、有违人性并且荒缪至极,可笑至极!!!
杨茂东在他的辩护词中说:我对法律的尊重,表现在我对办案单位和检察机关提供的可靠物证给予了正面的回应,然而对于没有物证依据的指控和讯问,我采取零口供的形式,合理合法的行使自我保护权。这是我尊重法治的另一种形式。
广州、沈阳警方有关人员执法犯法使用耸人听闻、震惊世界的"核武级"的刑讯逼供--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他们成功而卑劣地获取了杨的自证有罪供述,一个多次以证据不足退查的案件才得到了一颗遮丑的救"面"稻草(广州和沈阳警方相关警员四月中旬来我家时,我再次向他们提醒劝告,希望他们能知错而改,一个没有有效证据的冤案,早该停止下来,他们避重就轻,说我们也要面子啊!我说:为了你们的面子,就该让杨茂东,无罪判有罪,判重罪吗?我真心希望你们停止下来,理智公正的对待杨茂东,构建和谐社会,这不错,但是,和谐首先表现在必须公正理性地对待他人,他跟政府不是紧张关系,你们不应该制造冤案,用不公正的方式,推着他,打着他与政府形成紧张关系,你们这样推着人跟你作对的做法,不值得啊!!我还对他们说,谎言不要拿到法庭上去说,不要让检察机关、法院也被迫的被动的去参与到这个谎言之中,法官和检察官在人民心中还是有威望的。你们心里和我的心里同样清楚,杨茂东是无罪的,你们要把案件往前推进,只能依靠谎言,把更多的人拖进去说谎,对人民政府的形象不利。沈阳警方的经侦支队杨政委,这是他自己对自己的介绍,他没有给我看过他的证件,如果没有错的话,他就是杨乃新。这时,他倒对我说,要我理性的对待这件事。),案件才得以继续往前推进,检察机关以此种方式获取的供述作为唯一直接证据,把杨茂东正式向法院起诉,拉上法庭审判。
我在法庭现场旁听,看到检方所作所为,深感震惊。听完他们否认有刑讯逼供,并出具的证据,我当时小声对同在旁听的杨茂东的哥哥说,原来他们是这样在执法办案啊!伪证真就拿到法庭上来了,已经到这一步了!
我是基督徒,知道有一句话是:不可做假证陷害人。那天在法庭上,看到自己的丈夫即将遭到的是被人伪证陷害,并且在法庭上,我们的人民的检察官先后两次提请法官注意,说被告认罪态度不好,要求法官从重判刑。我深受震撼、深感痛心--事情怎的黑白颠倒如斯,他们怎可以在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众目睽睽之下走的这么远?
这样一次审判,究竟是谁该得到审判?那些前前后后执法犯法的基层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真的敢这么胡作非为、互相庇护、串通一气、作假陷害。如果这样的恶行歪风得不到制止,错误得不到纠正,而且强行给杨茂东判有罪并重罪,那么后来的人就会效仿,拥有权力的人,就会肆无忌惮的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践踏弱势人群。世事变化是永恒的,权力更替是永恒的。拥有权力的人能这么为所欲为,得不到惩罚的话,那么对于整个的包括现今有权的、无权的中国人来说,都处在一个极其不稳定的、毫无安全感的、凶险的生存环境中!!!
这真是不亲身经历不知道啊!!
刑讯逼供已经用到了这一步--用高压电警棍对付维权人士杨茂东的生殖器,这是一个危急信号。不能任由这种恶行泛滥,社会各界的良心人士要出声谴责。作为人,谁不有受到这种酷刑的可能性?用这样的酷刑,廉政反贪,对付异己该是多么容易,又该是多么危险。那是人类文明的大倒退!
对于法庭上控方出示的所谓的"证",杨茂东在看过之后当时指出:这是伪证!他说:我有铁证证明他们出示的是伪证。他说,现在出示的证据上是杨乃新、黄振山的签名,事实上,2月12日晚上,提审并对我进行刑讯逼供的是陶忠革、杨乃新等,黄振山只是一个普通的办案人。他说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两拨人。这是明显的漏洞,这就是铁证,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从2月12日的提审单和讯问录像就可以知道这是编制的伪证。这是第一。
(写到这里,我想起在今年大年初三时,沈阳广州警方给我看的录像,其中有一段是讯问,讯问杨茂东的人的确不是我见过的杨乃新、黄振山,是另一个我没见过的人,那人当时说过几句话,说杨的回话不要扯远了......镜头在他身上停留有一分钟左右。)
第二,杨茂东当庭指出:同仓人的证言也是他们制造的伪证。这不可能是同仓人的证言。我只要一个人出庭作证就可以证明现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是假。杨说:同仓的大连人王强可以作证,王强也受过同样的酷刑,并且被高压电警棍彻底摧毁生殖器,现在黑乎乎一片。他说下次开庭一定要求要大连王强出庭作证。他说:我当时受刑后告诉过同仓的人,还看过王强的伤处。他说:这是铁证,就这两样就足够证明,法庭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是伪证。
法庭上,律师莫少平当场提出质疑:这五份证人证言,他们的真实身份无法确认。其一。其二,陶忠革、杨乃新本就是刑讯逼供的嫌疑人,他们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的证言的证明力,可以说几乎为零。
以上的文字,足以使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杨案的事实是:警方没有确凿有效的证据,证明他有罪,在案情进行不下去的情况下,广州警方把他移送换押至以凶悍着称的沈阳警方手中,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等用高压电警棍电击他的生殖器,为了保护身体核心器官免遭彻底摧毁,杨改变策略,他们问我什么我都承认,问我武则天的事我也承认。控方以此供述为唯一有效证据指控他有罪,律师说非法所得的证据依法不能被采信,控方在法庭上出证证明没有刑讯逼供,杨当庭指出控方出示的为伪证,律师对控方证据质疑。问题的症结所在是究竟有没有刑讯逼供?我相信的事实是--别说明眼人,就是闭眼不看只听一听的人都知道:刑讯逼供这是个事实,这是常识判断!但是,在法律面前,我们不谈常识判断,我们抛开常识判断,我们只用事实来说话!杨茂东在法庭上所说的两点,只要成立一个有独立能力的特别调查组去查证,并且让曾与杨同仓的遭受过电击生殖器的大连人王强出庭作证,就可以印证之,使真相大白于天下。他的要求合情合理,一点也不过分,如果,坚持要判他有罪,首先当按这个要求做,否则哪里能使人信服呢?别说对历史和后来人难以交待,就是现今这么多眼睁睁等待着要看事情分晓的人,也不能使他们信服。
杨茂东在8月7日会见时对莫少平律师说,检察机关法庭上出具的都是伪证,杨茂东说检方以前是中立态度,并说不用去沈阳后所取的口供为指控的证据,现在法庭上控方提供的全是那些在刑讯逼供下所得的口供,并且检方是已经加入到公然在法庭上做伪证、串通一气的地步,他说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为警方相关人员的非人道刑讯逼供、检方相关人员法庭上做伪证一事,他要求家人代他向中央领导人写信,申诉控告,希望这样恶劣的刑讯逼供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依法进行查处,要求政府立即成立特别调查组,彻底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让这样的酷刑在中国彻底绝迹。
我的先生杨茂东,他是一个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人。从事教师职业时,他是一个优秀教师,课讲的特别好,按一个朋友、作家的话说,他像一个启蒙者。他从事民间出版时,他曾自己策划,独自出资几十万元,出版了极具影响力的诗歌集《中国新诗年鉴》共四卷(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他支持中国新诗的发展,多次组织全国性的诗歌研讨会。他与全国乃至海外几百诗人、作家有良好的交往。他在出版上有所坚持、有所追求,赢得同行和朋友的赞誉,一个出版社的资深编辑说杨茂东:"真正意义上的出版是你们民间出版家在做,中国多少像我们这么大的人民出版社,只是在做教辅(教学辅导用书),靠教辅维持,严格讲,教辅根本算不上出版。"他还是一个笔耕不断的作者,写过小说,诗歌,学术着作,历史着作等。说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的确是。他向世人展示的是一个奋斗者的形象。一个内心火热、充满信念并付之于行动去追求的实践者。他是一个很纯粹的人,当现代人在各种诱惑面前迷失本性,举措失当时,他以深入骨髓的儒家精神以及人类最朴素最自然通用的道义约束自己,他在面对生活、面对困境时表现出的沉着坚毅英勇、具有道义感的形象,让我和我的孩子们,我的其他的家人感到骄傲,感到光荣,受到鼓舞。
虽在困境中,但我们心里依然充满希望,依然感到温暖。依然以充满情义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
胡锦涛主席,缘于对您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信任,我向您写这封公开信,希望您能关心一下我丈夫杨茂东的案子。
现在,事实摆在人民面前,在网络时代,在全球化的今天,在奥运会即将在北京举行的形势下,对杨茂东的冤案,对他所遭受的酷刑,闭眼不看,置若罔闻,一意孤行,不追究刑讯逼供者的责任,要制造这起冤案,我认为是极其不明智的。我希望我们的政府内能够有智者有勇者出来说句良心话,扭转这一冤案的方向,让一个错误得到纠正,冤案得到申雪。现在还来得及,也正是时候,对杨茂东案的处理,我相信是极为微妙的最能体现政府是否尊重法治、尊重人权的一次考验,这个案件就像一块试金石。摆在中国政府、中国领导人的面前。
祝平安!
张青
200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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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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