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湖南老家听闻的两件真事

第一件事是父亲讲述的:

   今年四月份离我家几里外的地方,有两个上了60岁的老头,他俩是邻居,在一次玩牌中,为三元钱扯不清,其中老头甲咬掉了老头乙的耳朵,由乡派出所的人出面 协条,乙支付甲一千元为医药费,双方无异议。可能甲当时没考虑到医药费高涨,一千元不济事,再次由派出所的人通知乙还要再出钱,乙去派出所申辨无果,走时 只说了我回家取钱,回家后怀揣一瓶农药去了派出所并喝下农药,一命呜呼,乙的家人据理力争:“当时是由派出所出面调停,并达成协议,怎可反悔?”

  派出所的人理亏,最后由派出所赔了六万元给乙的家人才了结此事。
  
  第二件事是舅舅讲的,也是今年才发生的事,村里有个人才三十多岁在县城被一辆的士压死了,家中很贫困,上有两老,下有一个9岁的女儿,的士的保险公司和车主只肯出三万元。

  村里邻人鸣不平,几个男子联合起来前去讨说法,无果,后由几名女人出面效果大不一样(想来女人们的口才应该很不错),此时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也被惊动了,出面去调停,最后裁定保险公司和车主赔偿了现金二十万元,并负责那个9岁小女孩的书费至十八岁止。

  我学考驾照曾在舅舅家呆了近两个月,很清楚他们那儿的民风强悍且肯对弱者伸出支援之手。

  还是很感叹,没想到乡里乡村的人那么团结。

  舅舅回了一句:“不团结怎么行!那家人太可怜了,家里唯一的劳力死了,三万块能做得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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