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刘晓原状告搜狐隐藏博文为全国首例

2007年8月16日下午,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先生将搜狐网所在的搜狐公司推上被告席,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这起诉搜狐公司锁定隐藏博客文章构成服务合同违约一案。他请求法院判令搜狐网为作者恢复已被锁定的九篇文章,并将文章显示在博客页面上,连带承担诉讼费。

今年六、七、八月间,北京律师刘晓原发表在搜狐网博客中的《陈良宇“一边腐败,一边高升”,应问责谁?》、《李志平“故意杀人”案24年得不到平反的情况反映》、《从贪官被注射执行死刑,看死刑执行的不“平等”》、《如果邀请函不是伪造的,副检察长会因公款旅游“下台”吗?》、《“纸馅包子”新闻炮制者,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吗?》、《贪官玩弄女色,就等于玩火自焚吗?》、《这是郑筱萸写的临终“悔恨”书吗?》、《郑筱萸上诉后,能逃“生死劫”吗?》、《法治中国记者采访李志平冤案》等九篇文章,全部被被告搜狐网锁定,不让显示在博客页面上。

搜狐网提出的理由是:“因为某些原因,不适合公开发布”,但却没有说明什么是具体的“某些原因”。7月31日,刘晓原还特意写了一篇《能否不隐藏我的博文》对此表示不满。他认为其博文内容不反动,也不黄色,为何要锁定和隐藏呢?这些文章中到底有哪些内容触动了管理部门的那根神经?

作为一名律师,刘晓原先生经常为他人代理案件,自己做原告打官司维权这是第一次。同时,状告网络公司隐藏博客文章合同违约案,他也是国内第一人。他希望通过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较量,来维护写作者神圣的自由写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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