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西省一煤矿主被判刑20年

中国山西省临汾市一煤矿主因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矿工死亡,被判20年监禁。

今年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余家岭煤矿生产期间,由于矿中西北采区未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通风管理不善造成瓦斯大面积积聚,放炮母线联电打火引发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6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5万元。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一(7月23日)一审判决矿主周晓根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其他被告人中,周灵根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任茂胜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李明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赵七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区政府在去年11月26日,在尧都区芦苇滩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曾要求全区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不过,据中国媒体新华社报道,今年春节过后,周晓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再次安排恢复生产。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述5名被告人作为余家岭煤矿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26名矿工死亡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其行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煤矿事业是山西省主要经济生产,但也是矿井事故多发地。

在中国,肇事矿主经常隐瞒事故,甚至根本不向当局报告。

据中国官方公布,中国去年共发生2845起煤矿事故,造成4746人死亡,平均每天有13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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