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巴士公司歧视盲人 赔偿七万美元

麻州反歧视委员会十二日裁定来往于波士顿及纽约间的风华巴士,以携带导盲犬上车为由,拒绝出售一张十美元的单程票给一对盲人夫妻,构成歧视,必须赔偿六万美元。

代表这对盲夫妻控告风华巴士公司的麻州检察长玛莎·寇克莉表示,麻州反歧视委员会(Massachusetts Commission Against Discrimination)还裁定风华巴士必须改变公司的政策,避免类似歧视事件再次发生,容许需要导盲犬协助的盲人使用该公司的服务。

风华必须设有专门服务残障人士的协调人、接受抱怨的客服人员,同时还必须在六十天内训练员工关于反歧视法令。

除了赔偿这对盲夫妻的六万美金外,风华还必须支付麻州政府一万美元的民事赔偿(civil penalty)。

事情发生在 2004 年一月十五日,波士顿南站(South Station)风华巴士的售票人员拒绝卖票给一对携带导盲犬的盲人夫妻。当时风华巴士有明确“不准宠物上车”的规定。

这对盲夫妻告诉服务人员导盲犬不是他们的宠物,而且法律规定商家必须为导盲犬提供方便。但风华的售票人员在与公司的总裁联系后,仍然拒绝售票给这对夫妻。

寇克莉指控在这对盲夫妻联络警察后,风华的员工让这对盲夫妻在华氏十五度的低温下等候警方。警方告诉风华售票人员这对盲夫妻有权携导盲犬上车,但他们依旧拒绝售票。

前来处理的警方协助这对盲夫妻花了九十二美元购买前往纽约的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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